任職於新竹縣竹北市某室內設計公司的吳姓男子,因不滿陳姓女顧客施工時要求嚴苛,害他難以完工驗收而生糾紛,竟在工程結束、陳女搬入住處後,前往陳女家門口,用3秒膠灌進她家大門鑰匙孔,事後陳女報警才發現竟是吳男惡意報復。新竹地院依毀損罪,判處吳男拘役40天,易科罰金4萬元。
判決書指出,吳男任職於竹北市某空間設計公司,承攬陳女住處修繕工程,吳男為此專案負責人,但因陳女對施工品質要求嚴苛,兩人因修繕工程發生糾紛,吳男因此心生怨懟。
吳男在修繕工程結束、陳女入住後,於去年3月3日上午10時許,自備3秒膠注入陳女住處大門門鎖鑰匙孔,導致門鎖遭破壞不堪使用。陳女發現後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吳男所為,且發現吳男灌注的3秒膠已布滿鑰匙孔,並向門鎖下方流至門把處,導致門鎖損壞、不堪使用。
事後吳男坦承犯行,並請大門廠商換新門板,廠商回覆3秒膠不好清,仍有部分黏著,難以完全清除。法官認為,依門鎖、鑰匙孔功能,顯然吳男所為已破壞門鎖效用,足以對陳女產生損害。
法官審酌,吳男為承攬陳女住處修繕工程員工,因陳女對施工品質要求嚴苛、難以完工驗收而生糾紛,未能理性解決問題,竟以3秒膠注入陳女住處門鎖鑰匙孔、破壞大門,考量吳男坦承犯行,並已另購置門鎖交付陳女,替代毀損門鎖,最後依毀損罪判處拘役40天,易科罰金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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