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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無業男沉迷拉霸討30萬分手費 反鎖女友屋縱火判3年7月

中華日報

更新於 09月09日12:08 • 發布於 09月09日12:08

陳男到女友住處討錢未果,反鎖女友家中點燃棉被縱火,自己也被燒傷,二審判三年七月徒刑。(記者陳金龍翻攝)
陳男到女友住處討錢未果,反鎖女友家中點燃棉被縱火,自己也被燒傷,二審判三年七月徒刑。(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八歲陳姓男子沉迷拉霸賭博遊戲,在去年底時跑到胡姓女友住處,討三十萬元分手費,胡女離開住處後,不敢回家,陳男氣胡女不聯繫,揚言在胡女住處縱火,警消到場時,陳反鎖屋內,已用打火機燃燒棉被、紙張,自己被火勢燒傷,造成全身有百分之六的二度燒燙傷,陳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一審判三年七月徒刑,陳以有憂鬱症請求輕判,二審近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彰化縣陳姓男子與四十二歲胡姓女友交往六年多,近年沉迷拉霸賭博遊戲,經常向胡女伸手要錢,胡女是單親媽媽,除了需負擔家計之外,還有房貸、車貸,也借款給陳十多萬元,經濟壓力大,二人常為錢爭執,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陳又跑到胡女住處大鬧,要討三十萬元的分手費,並揚言放火燒房子,警消獲報到場時破門進入屋內,發現陳在屋內燃燒棉被、紙張等物品,自己的手、臉也被火燒傷,有百分之六的二度燒燙傷面積。

陳男被依家暴公共危險罪送辦,一審依公共危險罪,判陳三年七月徒刑,陳男不服,以有憂鬱症、失眠、精神不穩,有長期在精神科看診紀錄,以此請求台中高分院輕判。二審囑託台中榮總鑑定,鑑定報告認為,陳在犯行時能夠辨識自己的行為違法,自述是因不滿女友不聯絡才威脅縱火,無明確精神障礙、心智缺陷,也無證據支持陳犯行時,有辨識違法能力欠缺或顯著降低的情況。

台中高分院二審審認,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法定最低本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未遂得以減輕其刑,法定最輕本刑為三年六月以上,前審判處陳三年七月徒刑,僅比法定刑高一個月,已甚為寬待,屬低度量刑,無過苛之虞,駁回陳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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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

  • Andy
    奇怪,妳當初怎麼看上這廢物的。?
    09月09日12:24
  • 惠民
    無賴厚臉皮這種垃圾妳當他是寶他為什麼可以進妳家要保護自己就換鑰匙抓去關也浪費納稅人錢
    09月10日06:59
  • 林國祥
    台灣女人特別喜歡渣男
    09月09日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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