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女警遭誣下海案 竹縣警局記ㄧ大過調地議處

台灣好新聞

發布於 07月05日04:34 •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

竹縣警局女警遭誣下海案,經由警局督察科調查完畢,有關潘姓員警勤務中涉足不正當場所、與特定對象交往及委託同仁代簽入等違法違紀情事,查證屬實,全案合併審究予以記ㄧ大過,及調地議處。

竹縣警局督察長金秋華表示,該局一向重視員警的風紀要求及權益照顧,因此,對於潘女其他情節查無事證,也秉持維護當事人應有權益,一旦發覺有新事證,絕對嚴辦到底。

竹縣警局表示,該局對於同仁涉及違法違紀案件,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嚴格查處,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護新竹縣警譽。

更多新聞推薦

女警遭誣下海案 竹縣警局記ㄧ大過調地議處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13

  • bj-J
    都查無不實了,單究行政缺失的比例原則何在?殺雞儆猴給誰看呢?
    07月06日10:46
  • 廖蔚春
    為了升官不擇手段。基層警察真可憐
    07月06日02:51
  • 萬展均
    現在台灣政府帶頭抹黑抹紅,大家有樣學樣
    07月06日00:46
  • 好好
    什麼叫做特定對象?不用查查有無不法勾結嗎?
    07月05日23:39
  • 林廷
    為了前途,強力建議加入民燼黨
    07月05日16:47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