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24歲吳姓男子去年3月與劉姓女子結婚,涉嫌於去年3至6月時在超商及家中多次以拳腳、棍棒凌虐3歲李姓繼子,檢警調查後依家暴殺人未遂等起訴吳男。桃園地院今開庭,吳男表示無殺人犯意,稱擔心孩子像他以前一樣成為不良少年,和妻小道歉做出觸法的管教舉動。
桃園地院今二度開準備程序庭,對於檢方起訴妨害幼童發育罪,吳男承認犯行,另家暴之殺人未遂罪他則否認犯罪,強調自己在超商或是家裡的舉動皆無殺人犯意。
吳男說,非常對不起小孩及妻子「我不是合格的父親」,自己過去也是這樣被打到大,因害怕小孩和他以前一樣在青少年時期成為不良少年,因此做出不良的管教方式觸犯了法律,懇請庭上給予機會回饋社會,承諾會定期到地檢署報到,也會接受司法判決,相當抱歉自己的行為造成司法資源花費;另2月將與妻子進行離婚調解。
目前吳男在押中,1月23日羈押期滿,其辯護人表示被告將與妻子離婚,應該已無情誼,因此應無串證之虞,若無法交保也希望能解除禁見。
起訴指出,吳男前年3月成為3歲李童繼父,並經常帶李童到任職超商上班。吳男去年4月14日在超商內持棍棒毆打李童,造成孩子腳部紅腫、條狀傷痕及鼻側流血;同年6月26日因孩子排便在褲子,在超商內抓著孩子頭髮拽至地面,連續9次腳踹加4次拳毆。
7月1日在家中因孩子仍不承認排便在褲子上,吳男持愛心小手及徒手毆打孩子,並將孩子推倒在地至少8次,造成李童硬腦膜下出血、疑似肝臟及脾臟損傷、左側眼眶骨折、右側鎖骨骨折及全身多處新舊瘀傷等傷勢,送醫後曝光整起案件。檢方認為吳男犯後態度不佳,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家暴之殺人未遂罪起訴,建請從重量刑5年6月。
★《聯合新聞網》關心你:遇到家暴事件,請打113保護專線
留言 13
Orange
“自己過去也是這樣被打到大,因害怕小孩和他以前一樣在青少年時期成為不良少年“
蛤? 你爸把你打成一個垃圾 然後你這樣打小孩 說是不想讓他變成跟你一樣的垃圾? 邏輯死亡耶你
8小時前
🐌🐌🐌
吳男你有病要看醫生不是拿孩子出氣,吳男你的原生家庭有問題更應該善待孩子,不是讓他承受你童年的不幸,吳男你確實不適合當父親及繼父,你應該孤單老死以免危害別人家的孩子。
7小時前
Olivia Wang (諾。盼。諒)
五年叫做重?
幼兒大在褲子上 狡辯說怕變不良少年?那麼扯也編得出來
7小時前
carry
大便大在褲子上會變不良少年???這是什麼邏輯,想脫罪請找好一點的理由ㄚ
7小時前
Shiu L.M.
這是什麼垃圾?該重判,毫無理由這樣兇殘的對待一個孩子,根本不是人。
8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