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今(23)日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賴清德也批示,本案容或有妨礙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侵越司法權力核心範圍,及破壞政府體制分立制衡之憲政爭議,「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日表示,立法院於 1 月 13日咨請總統公布《憲法訴訟法》第 4 條、第30 條及第 95 條修正條文,總統已在今日公布。
郭雅慧說明,總統在核批公布案時也批示:「本案有關憲法法庭作成判決、暫時處分裁定及違憲宣告門檻相關修正規定,容或有妨礙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侵越司法權力核心範圍,及破壞政府體制分立制衡之憲政爭議,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同時,並將上開批示內容函致五院院長。
郭雅慧補充,立法院在去年 12 月 20 日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因行政院考量有窒礙難行,報經總統核可後,於今年 1 月 2 日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 1 月 10日投票表決維持原決議,1月13日咨請總統公布。
(圖片來源:總統府、賴清德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