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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

F.I.R.決裂!詹雯婷涉誣告恩師陳建寧 北院公布無罪理由

TVBS

更新於 07月05日04:50 • 發布於 07月05日04:50 • 潘千詩
Faye詹雯婷一審誣告無罪。(圖/TVBS資料照)
Faye詹雯婷一審誣告無罪。(圖/TVBS資料照)

F.I.R.前主唱Faye詹雯婷被檢察官起訴,涉嫌誣告昔日恩師、鍵盤手陳建寧偽造文書。台北地院之前密集開庭,曾傳喚前吉他手阿沁黃漢青作證,形同飛兒樂團另類合體。然而,這場師徒對決,陳建寧在最後言詞辯論時哽咽稱,過去一手把Faye捧紅,卻換來誣告;Faye則說,她希望第8張享共同母帶,卻被說成十惡不赦的人。法官認為,詹女的簽署過程可能不復記憶或與其他文件簽署之記憶混淆、重疊,今(4)日判決Faye詹雯婷誣告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對於一審無罪,Faye表示,感謝一直以來身邊朋友和歌迷們對我的信任、關心和支持 。感謝司法公正還我清白。期盼一切紛擾至此告一段落,回歸音樂裡的純粹。

法官認為,保證書是詹女所簽署並非偽造,此經檢方囑託刑事局將保證書上的筆跡作為「爭議字跡」,與詹女親簽的16份文件、開庭簽名字跡「比對」鑑定後作成鑑定結果;另根據2013年5月1日,詹女核閱演藝經紀合約書、補充協議書㈠、通知書、保證書,前2份文件涉及她權益重大、長達數10頁滿是法律詞彙,她無非可能在詳閱確認完後,即對於較簡短的通知書及保證書之簽署過程不復記憶,或與其他文件簽署的記憶混淆、重疊。

法官認為,詹雯婷與陳建寧等人的對話紀錄,均無提及詹雯婷與華研公司具有合約關係,已然加深詹雯婷認為保證書非其所簽署的錯誤認知;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能證明她有誣告之確定故意,故不能形成有罪之確信,即檢察官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自應為無罪之諭知。

F.I.R飛兒樂團成員形同陌路。(圖/翻攝自F.I.R. 飛兒樂團臉書)

詹雯婷2018年2月在臉書聲稱,遭移除樂團粉絲專頁管理員資格,陳建寧稱彼此已拆夥,與新主唱「Lydia」韓睿合作再出發。後來,詹雯婷指控,前東家「華研國際」一份履約保證書非她親自簽名,質疑是陳建寧與華研高層涉嫌偽造文書,陳建寧也提誣告、妨害名譽,經北檢送刑事局鑑定字跡,確認簽名為詹雯婷親簽,2021年將雙方不起訴。

未料高檢署再議後,將不起訴處分撤銷,發回北檢續查,檢方2023年6月依誣告罪起訴詹雯婷,陳建寧等人維持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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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5

  • Chung
    誣告不成立,恭喜飛兒
    07月05日02:36
  • Miller
    陳建寧吃相太難看了~支持飛兒
    07月05日02:38
  • Hosannah(陳好款
    一手把Faye捧紅?所以挾恩為所欲為?噁心!
    07月05日02:39
  • Elaine、
    哈 不就證明了兩老是錯的
    07月05日02:34
  • 阿嵐Lan
    我們的官司~ 過了就不再回來
    07月05日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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