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某補習班洪姓男師,趁一對一教學機會,偷摸C姓高三女學生大腿,還勾住女孩脖子欲強吻,C女推開狼師,並趁他到教室外抽菸,傳訊息給母親說:「快來接我,不要問為什麼」。案經南投地院審理,法官審酌洪師最後道歉、賠償,因此依「故意對少年強制猥褻罪」判刑7月,緩刑5年,但交付保護管束,不得接觸女學生,且須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
2023年11月某日晚間8點多,洪姓補習班教師(50歲)利用對C姓女學生一對一教學時,多次趁機撫摸其大腿,起初碰一下就縮手,女孩以為他不小心,但狼師越來越大膽,竟輕撫起來,接著慾火難耐,突然伸手勾住女孩脖子,湊過嘴巴欲強吻,女學生趕緊伸手擋住,並用力推開老師,洪男訕訕的停止猥褻,繼續上課。
女孩利用狼師下課,到教室外抽菸的片刻,透過LINE給母親:「媽,你現在來載我」「快點」「到的時候打電話給我說有事要先回家」「不要問為什麼 快一點」…等訊息。
母親抵達後,C女迫不及待奔出教室,進入媽媽車子立刻放聲大哭,訴說狼師惡行,她在家人陪同下報警,案經南投地院審理,起初洪師辯稱,因C女大腿曾有過敏、腫脹,才拿冷凍的雞精包當冰敷袋,冰敷其大腿;他也否認強吻女學生,聲稱拉其右間,勾住左肩,係因女學生打瞌睡,才用此方法搖醒他。
但法官調閱補習班監視器錄影帶,發現女孩幾乎是狂奔逃出補習班,證實她所說的,因害怕而用跑的下樓,逃離補習班,因此,法官並不採信狼師證詞。
但後來,洪師坦承犯案,且在審理過程與女學生家長達成和解,並依約賠償,法官審酌洪男無前科,積極彌補所犯過錯,雖以「故意對少年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但宣告緩刑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不准接觸女學生,並要提供義務勞務80小時,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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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49
Julian Su
HOT
公布姓名長相
2天前
Elaine Lin
HOT
這種危害影響一個人一輩子的事,居然都這樣輕判!
難怪壞人越來越多!
說是司法寵出來的都不為過!
2天前
機車阿宏
HOT
應該公佈狼師的名字跟長相
還有補教界應該永久封鎖不再錄用
2天前
Archer
智障的說法也能當補習班老師,可不可以聰明一點編一個像人的謊言,猥褻就是垃圾
2天前
Honda
所以沒公布照片跟姓名喔?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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