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鮮明/雲林報導】越南籍逃逸移工阮氏女子夥同男友等人綁架來自同鄉的武姓男網友,向武父勒贖2億元越南盾得逞,不料,阮女等人拿了錢不放人,竟虐死武男,還埋在雲林縣1處甘蔗園。阮女去年(2024年)4月落網後被羈押至今,最近以孩子生病等理由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但法官認為她本來就是逃逸移工,且有因另案遭通緝的紀錄,可見在國內有逃逸的網絡,駁回聲請並裁定1月7日起延押2個月。
檢警調查,阮氏女子(35歲)與黎姓男子(31歲)為男女朋友,同是越南籍逃逸移工,阮氏女在網路認識來桃園工作的同鄉武姓男子(24歲),去年3月,阮氏女將武男誘騙至雲林縣斗六市,再由黎男找來同夥把武男押往四湖鄉囚禁,透過視訊方式向武男父親勒贖2億元越南盾贖金(約台幣25.7萬元)得逞。
但黎男等人未釋放武男,反而將他強押至雲林縣褒忠鄉某汽車旅館囚禁,意圖勒贖更多贖金,囚禁期間以衛生紙塞住武男嘴巴,再以膠帶封住武男眼口鼻,防止其呼叫求救,導致武男死亡,再將其屍體載往褒忠鄉台糖公司所有之某處甘蔗園掩埋。
雲林地檢署去年4月指揮警方逮捕黎男、阮氏女等5名嫌犯,並挖出武男屍體,5名嫌犯全被依擄人勒贖、殺人等罪收押,起訴移審後仍延押至今。
阮氏女日前向雲林地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她向法官表示,先前因為不了解法律所以沒有認罪,但現在已經認罪,並在開庭時坦承犯行,可見犯後態度良好,請法官審酌她在本案中犯行較輕微,加上已被羈押一段時間沒辦法與家人聯絡,孩子生病,希望能讓讓她以10萬至15萬元交保。
不過,法官認為阮氏女本來就是失聯移工,且有因另案遭通緝紀錄,可見她在國內有逃逸之網絡,本即行蹤不定;另外,阮氏女涉及法定最輕本刑12年以上之重罪,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仍有羈押的必要。合議庭審理後駁回阮氏女的聲請,並裁定從1月7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可抗告。
留言 46
Ro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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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也知道
台灣犯罪天堂
2天前
森
HOT
連外勞都知道,在台灣殺個人是不會判太重的啦!如果直接交給越南警方,還有可能會被判死刑喔?
2天前
阿達
妳有家人小孩
那被你們殺害的人
沒有家人小孩嗎?
不要再說了
直接判處死刑吧
一命還一命
天公地道
很正常
不要再廢死了
拜託法院公正一些吧!
2天前
jim
沒人性
2天前
劉
沒事的在台灣殺人、棄屍常有的事法官會給5位最人性的判決⋯⋯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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