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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肇事逃逸不理苦主攔車敲窗 稱「以為是賣玉蘭花的!」

NOWnews 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6月04日08:58 • 發布於 2020年06月04日08:58 • 記者鄧力軍/台中報導
肇事逃逸不理苦主攔車敲窗 稱「以為是賣玉蘭花的!」
▲劉姓駕駛違規迴轉致後方車輛閃避不及撞上(圖/警方提供)

劉姓男子駕駛白色自小客車在台中市黎明路跨越雙黃線違規迴轉,致後方陳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貨車閃避不及碰撞,陳女追至下個路口停紅綠燈時下車敲對方車窗,對方仍逕自駛離。警方通知劉男到案說明,劉男竟辯稱不知發生車禍,有人敲車窗時,他「以為是賣玉蘭花的」。

臺中市第四分局交通分隊警員籃國軒日前中午接報前往黎明路960號前處理事故,籃員抵達現場只見一輛自小客貨車,陳姓女駕駛表示肇事車輛碰撞後,對方不理會其追逐、敲打車窗示意,仍逕自駛離。籃員隨即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畫面進行追查。

經調查,劉男白色自小客車於事故地點跨越雙黃線違規迴轉,陳女駕駛之自小客貨車於後方閃避不及與白色自小客車碰撞。碰撞後只見白色自小客車後保桿已掉落卻未停車、直接駛往前方黎明路與永春東路口停等紅燈;此時陳女於事故地點下車狂奔五十多公尺至路口、趁白色自小客車停等時用手敲打車門示意駕駛停車,惟白色自小客車駕駛無視陳女已冒險追逐至路口中央,仍逕自逃逸。

藍員通知劉姓駕駛(50年次、男)到案說明。劉男到案後辯稱不知道有與車輛發生碰撞事故,且於路口停等紅燈時,有見一女子敲打車窗,但以為「是賣玉蘭花的」所以沒有理會。由於白色自小客車車損非屬輕微、且陳女示意停車動作明確,警方判斷劉男不可能不知情,所言顯為卸責之詞;警方於調查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掣單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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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1

  • 龍哥
    承認錯誤真的很難
    2020年06月04日10:19
  • 張豪
    這個錯誤真大,就差你說我認為他要搶劫我我不敢下門窗,為保護自我生命安全。
    2020年06月04日10:26
  • SPENCER
    我會殺了駕駛
    2020年06月04日10:52
  • 江晞賢 Bovey Chiang
    台灣的交通肇事及違規的成本太低 導致駕駛人都不尊重他人的道路使用權益
    2020年06月04日11:21
  • Huang nan ming
    爛人 其實按照台灣的法律,擺爛也無所謂。
    2020年06月04日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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