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6日舉行院會,在將性騷納入《立法委員行為法》規範一事時,力主納入規範的民進黨立委范雲與在表決時不投票的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爆發口角衝突。對此,媒體人黃揚明在政論節目《週末大爆卦》表示,本次范雲提案的法案僅只是作秀,民進黨不應干涉民眾黨的投票權。
黃揚明表示,《立法委員行為法》並非性平法案,范雲的提案是在法案中增設若有性騷嫌疑,將移送紀律委員會,但性騷行為目前已規範在性別相關法令下。此外,先前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用肚子頂她背部、且事後公開以不雅字眼貶抑她,范雲一狀告上法院,最後法院認定性騷,陳雪生判賠8萬,可見范雲當時仍獲得救濟的管道。
黃揚明認為,范雲其實在上屆任期可以依循民進黨「最擅長」的慣例提出,卻在本屆利用修法來作秀,關鍵在於提案中需移送紀律委員會的樣態包含一項「其他行為」,增加法案模糊地帶,並直言不認同范雲將此法案稱為「國會性平法案」,因為談到性平,范雲僅只會認同她支持的,「范雲就是一個自助餐」
針對26日院會的討論,黃揚明表示,民進黨其實是要展開「程序性的突襲」,將法案拉到逕付二讀、跳過司法委員會的審查,所以當時其實是針對審理程序進行表決,范雲的行為就是在挑釁,「黃國昌是民進黨嗎?」黃揚明認為,若民進黨希望民眾黨支持應提早協商,不應干涉他黨的投票權。
更多風傳媒獨家內幕:(推薦閱讀:幕後》忙著盯8立委聲量KPI!柯文哲舊屬境遇 才藏著他最大的弱點 )
˙ 一文看懂》院會表決大戰,黃國昌和范雲在吵什麼?
留言 128
Paul
想到以前民進黨在野時那種無法無天的咆哮,沒理性的搧風點火,現在要多一點像黃國昌的人,不然台灣還有什麼未來。都給你民進黨吃人夠夠
04月27日23:36
志成
3+11破口放水,現在又在假掰什麼?
04月28日00:25
Wu Jin Boon
你畫錯重點了,頭腦不清楚如何當媒體人?
04月27日23:29
Tank Yang
范雲的提案件不合理就投對立面反制啊,不投是?
04月27日23:31
資深小盧-第三人生進行式
不能干涉是對的
"干涉”是指?我認為要回歸法律的定義
重點是法案是否值得再修正,立法委員可投票表態,不是棄權後再轉移焦點只是要蹭網路流量,模糊立法委員的職責認真提案討論法案
04月27日22:52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