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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勞發署員工疑不堪職場霸凌輕生 監察院發函勞動部移交相關事證

鏡週刊

更新於 11月20日07:47 • 發布於 11月20日07:47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針對勞發署員工疑不堪職場霸凌輕生,監察院發函勞動部移交相關事證。
針對勞發署員工疑不堪職場霸凌輕生,監察院發函勞動部移交相關事證。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公務一位同仁疑不堪長期遭長官職場霸凌輕生,監察院今(20日)表示,深表遺憾痛心,案發後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正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

監察院表示,有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名公務同仁,疑似因不堪長期遭受職場霸凌,於辦公室輕生一案,案發後,監察院即有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正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依照監察法第30條規定,本案正進行「函詢」階段,已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

監察院強調,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之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之人身安全與健康。針對職場霸凌部分,國家人權委員會於研析後,納入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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