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一對吳姓夫婦,今年7月28日傍晚,搭乘兒子駕駛的轎車行經三重中正南路某路口時,吳子左轉不慎自撞分隔島,不料吳姓父親護子心切,不顧夫婦兩人傷勢,出面向警方頂替自己是肇事駕駛。新北地檢署念在吳父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將其處分緩起訴,並向公庫繳款1萬元。
檢警調查,吳子自撞後導致父母均受有外傷,事後吳母還自行前往醫院急診。但當下吳父為了避免愛子吃上官司跑法院,於是向抵達現場處理交通事故的員警,表示車子是自己開的,隱蔽愛子肇事駕駛的身分。
之後,吳父以駕駛人身分,接受警方一系列呼氣酒精濃度測試、酒精測定紀錄表,並在員警製作的交通事故現場草圖、道路交通事故談話紀錄及當事人登記聯單上簽名,藉此頂替肇事駕駛身分。
直到警方調閱事發當時周遭監視器畫面,發現車禍第一時間,自駕駛座下車查看的並非吳父而是吳子,於是將吳父約談到案,而吳父隨即坦承因愛子心切,一時情急失慮出面冒名頂替。
留言 5
Ken
這爸爸有點笨。沒有撞到人,頂什麼?
就賠償問題而已。
話說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爹啊。
這孽種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爸爸,
不然一定天打雷劈。
5小時前
昭宏
不孝兒,就讓爸爸頂罪?
兩個人一起判刑。
8小時前
古玉
爸爸幫兒子頂罪,以後兒子會為自己脫罪
2小時前
賢德
養子是寶貝,不能有損傷,父寶。
2小時前
鄭德林
這個爸爸如果沒有把新台幣用完以後他絕對後悔
4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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