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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領光妻子存款後失蹤「剩87元養女兒」 法院判離婚:每月需付9000元

CTWANT

更新於 01月03日05:15 • 發布於 01月02日09:08 • 林郁庭
台中男領光妻子存款後失蹤「剩87元養女兒」 法院判離婚:每月需付9000元
台中一名男子侵占妻子存款後失聯,台中地院判決離婚且男子需每月支付9000元扶養費。(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一名謝姓男子與陳姓女子於2022年3月結婚,2人育有一女。沒想到,婚姻僅維持不到1年半,謝男便於2023年7月突然失聯,甚至將陳女的存款提領到只剩87元。經警方與社工介入,陳女依靠育嬰津貼及補助獨自撫養女兒,並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指控謝男拋妻棄女。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謝男並未出庭,法院判決雙方離婚,並判謝男每月需支付9000元作為扶養女兒費用,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2023年2月謝男與陳女一家3口曾一同環島旅遊,卻在同年7月無預警失聯。陳女多次撥打電話聯繫不到謝男,後來發現銀行帳戶內的存款已被謝男領空,僅剩下87元。陳女報案後經警方與社工協助,因為要獨自照顧年幼女兒,陳女目前只能依靠政府育嬰津貼與慈善機構補助租屋生活。

陳女指控謝男拋妻棄女,婚後不僅未曾提供任何經濟支援,甚至侵吞陳女存款後失聯,已構成惡意遺棄,婚姻關係已無法維持,遂向法院訴請判准離婚,並主張謝男應承擔女兒的扶養費。

法院審理期間,謝男並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面說明或陳述。法官認為,根據存摺及警方報案記錄等證據證實,謝男侵占陳女存款後失聯,且謝男於2023年7月失蹤至今,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人都將喪失維持婚姻意願,雙方婚姻關係已嚴重破裂,無法挽回。因此法院判決雙方離婚,考量到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判由陳女單獨行使親權,謝男需每月支付9000元作為扶養費用,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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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4

  • cher
    法官判男方應該給四萬元每月給付女方,才能生活。 不給就拘提。法官你自己先生活看看9000元過一個月, 試看看!
    01月02日15:06
  • 軒~🍷🍀
    通常這種不負責任的渣男...名下無財產,打零工維生的話,法官如何判...一毛也拿不到!
    01月02日21:09
  • 呂婉貞
    然後等50年之後忽然出現說中風 要女兒養
    01月03日00:04
  • 🥰Hui-an Cheng
    拿得到錢再說,有沒有查封拍賣的財產,不然都只是數字而已。
    01月03日02:36
  • 紅紅進化成芒果鳥了
    9000能養什麼
    01月03日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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