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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國中被霸凌!女忍15年上門尋仇:讓你生意做不下去 法官1理由不起訴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06月26日14:38 • 發布於 06月26日10:29

社會中心/倪譽瑋報導

南投地方法院審理一起因「報仇」而起的案件。(圖/翻攝自Google街景)
南投地方法院審理一起因「報仇」而起的案件。(圖/翻攝自Google街景)

▲南投地方法院審理一起因「報仇」而起的案件。(圖/翻攝自Google街景)

去(2023)年在南投發生一起傷害事件,一名李姓女子因國中時遭霸凌,便前往水產店找一位許姓男子尋仇,雖然許男稱不認識她,但仍遭李女毆打,造成他頭部挫傷、嘔吐等傷害。事後李女堅持不和解,許男也對她提告。近日法院判決出爐。

根據南投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去年10月19日,30歲的李姓女子前往南投草屯一間水產店,於店內找到一名許姓男子,秀出15年前的國中照片,問對方「在國中時是否有欺負我?」雖然許男稱兩人不認識,但李女仍撂下「我要讓你生意做不下去」等狠話,還徒手毆打許男頭部。

經過一番衝突,許男有頭部挫傷併噁心、嘔吐及左耳耳鳴等傷害,他持監視器錄影、醫院診斷證明書等證據向警方報案、提告傷害與恐嚇罪。

傷害方面,對於毆打事實李女坦承不諱,但她不願以平和理性之方式處理糾紛,最終未和與許男達成調解、和解,也沒有賠償他所受到的損害。法院認定李女確實有傷害行為,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恐嚇方面,由於許男提供的監視器錄影並無任何聲音,只有李女毆打的過程,加上當時又無其他人在場,李女本人也否認有揚言恐嚇,法院認定恐嚇部分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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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37

  • 赤煉舞風華
    哈哈哈哈哈 所以這個國家到底對校園霸凌做了什麼? 不看,不聽,不管? 小時候被欺負,長大討回來,因為沒人幫她 她有錯嗎? 已經徒手了,夠理性了!是還在罰金什麼碗糕。。。。 當政府無作為,這種事件只會越來越多。。。
    06月27日01:08
  • 阮裕勝
    這叫君子報仇 十年不晚,而女子可以算到十五年,只是我很好奇,妳後面是否有人撐腰,不然女打男,這不怕被反傷嗎?
    06月26日22:25
  • 曾祥恩
    真女人
    06月26日23:43
  • 🍰kiki🍓
    欺負女人,真不是個東西,丟臉,還裝無辜提告
    06月27日00:10
  • 田沛存maggie
    一報還一報
    06月27日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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