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姓男子為鼎航商務、台灣賓利酒業公司負責人,卻使用仿冒英商賓利汽車公司商標、侵害蘇格蘭威士忌協會產地證明,使用調和還謊稱是不含穀類麥芽威士忌,在社群打出「豪車Bentley跨界聯名」賣酒,賺進超過5000萬元,檢方破獲依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郭等4人。
台中地檢署指出,全案是檢察官周奕宏上網發現相關輿情,主動簽分並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偵辦,經查郭男2019年成立鼎航公司,陳姓、許姓及蕭姓男子均為股東兼員工,4人明知特定商標是英商賓利汽車公司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核准登記而取得商標權,現仍於商標專用期間內。
檢方說,其等也清楚特定產地證明標章是蘇格蘭威士忌協會(The Scotch WhiskyAssociation)向智財局申請註冊核准登記而取得產地證明標章 ,且明知「Bentley Group By Share Ltd.」公司是他人意圖仿冒賓利公司的著名商標,而在英國設立登記之公司,與賓利公司毫無相關。
檢方發現,郭等為牟利,與「Bentley Group By Share Ltd.」 公司洽談取得在台灣的總代理權,對外以「賓利」品牌銷售威士忌,2021年9月間設立台灣賓利酒業有限公司,自英國進口麥芽威士忌、調和威士忌,由分裝廠混合、兌水。
產品再分裝至貼有標註類似賓利註冊商標的酒瓶,以製成威士忌商品,並使用蘇格蘭威士忌協會的產地證明標章,卻未標註「分裝商」的資訊,刻意隱匿在台分裝一事,還將麥類、穀物混合的調和式威士忌,不實標註為不含穀類的麥芽威士忌。
檢方查出,郭等人在社交網站、粉絲社團發文行銷,宣稱「豪車Bentley跨界聯名」,導致消費者陷於錯誤,以高於市面上相近原料、產地、年分及製程的價格購買;檢方2024年2月5日搜索鼎航、賓利酒業,計算不法所得計達5500萬554元。
檢方偵結依三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商標法侵害商標權及侵害證明標章等罪嫌起訴4人,並請法院審酌,郭等仿冒商標、產地證明,劣幣驅逐良幣獲取暴利,讓外界將我國與山寨商標印象連結,且犯後飾詞狡辯、態度不佳,建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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