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士林分局警備隊女警柳皓心2年前駕車執勤時,碰撞王姓女機車騎士成傷,以6600元和解後酸言酸語,還拿不明診斷書提告騎士過失傷害,士林地方法院依誣告罪判柳女4月徒刑。柳女不服而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仍認定她有誣告犯意與犯行,今駁回。
柳皓心2022年3月23日下午6點駕巡邏車載送張姓小隊長,行經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時,未讓行進中的車輛先行,左切碰撞王姓女騎士,導致王女倒地,手、膝、小腿受傷。
雙方隔日雖以6600元和解,但柳女不甘願,還對王女酸言酸語。
柳皓心4月2日晚上9點多至新光醫院急診外科就診,主訴為「前頸部輕微擦挫傷。右手痛、疑似扭傷、左肘痛、疑似扭傷。前胸痛、疑似扭傷」但車禍當天她並沒有受傷。同年5月6日柳女拿診斷書,主張因與騎女士碰撞成傷,告對方過失傷害。
士林地院認柳女事故後無意和解,還提告反制,導致被害人面臨刑責的風險,依誣告罪判她4月徒刑。
高院合議庭審理後,依柳皓心供述、證人證述及卷內相關事證,認柳皓心並未因車禍受有傷害,竟拿診斷證明書對王女提起過失傷害告訴,還堅持否認誣告,上訴無理,今駁回。
留言 2
克里斯
敗類警應該汰除,還有那個偽造驗傷單的部分要不要查查那間醫院在配合女警開不實驗傷單的!?
10小時前
ㄚ鑫
天龍垃圾畜牲賊頭真牠媽的不要臉 撞人還有臉告被害人
12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