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名嘴周玉蔻日前才因涉誹謗前中國小姐張淑娟,被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刑1年6月、還被限制出境而在桃園機場欲出境時被攔下,周去年(2023年)另PO文指稱立委黃國昌「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硬上女學生」等語,經黃提告求償,周不僅被判賠30萬元,黃更指控她涉加重誹謗,周辯稱「諷刺幽默」評論可受公評之事。台北地院今(2日)判決周玉蔻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本案源於去年5月間,當時仍為時代力量政黨黨員、曾任時力黨主席與立委,但當下無公職在身的黃國昌,對媒體表示若有機會當法務部長「我一定去」。
台灣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隔月(6月)12日和網紅「館長」陳之漢同框直播,聲稱若當選總統,會請黃國昌出任法務部長。黃去年11月16日退出時力、加入民眾黨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今年(2024年)1月當選。
周玉蔻在柯文哲與館長直播隔天(13日),於個人臉書PO文指稱「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等語。
黃國昌批周玉蔻「惡意捏造這種不實內容,真的有夠下流」,提告要求周賠償精神慰撫100萬元、刪除相關貼文,並須在報紙頭版及周的個人臉書置頂,刊登本件求償案判決主文各1天與30天。
周玉蔻在求償案批黃國昌的提告舉動,「對我的情感造成很大傷害」,並喊話已擔任立委的黃應離開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案件才能公平審判。
求償案一審法官認為周玉蔻用來辯解的媒體報導,是在批判黃國昌當年擔任大學教職時疑與女學生「師生戀」,跟「硬上女學生」明顯有別,黃當年也公開否認任教期間與女學生戀愛,周的評論未達「已進行周密嚴謹查證」的要求,判周賠償30萬元並刪除貼文。周沒上訴、已賠錢。
黃國昌另提本件刑事告訴,指控周玉蔻涉嫌加重誹謗。周出庭辯稱黃為知名公眾人物、當時是法務部長可能人選,而黃任教期間「與女學生有超越師生關係的互動及戀情」、相關內容在2016年間就被前立委邱毅揭露過,所以她用「諷刺幽默」方式,對黃的人品、人格與經歷等可受公評之事,提出善意評論,非故意捏造。
黃國昌在求償案與刑案都沒到庭,委任律師出庭代打,批周玉蔻引用當年媒體報導,「獨創」根本不存在的「在教室硬上」等涉及誣指性侵情節,且辯解一變再變、從不認錯,請法官審酌周的故意程度。
留言 516
Joe.
HOT
扣扣嬤很完美的詮釋了所有塔綠仔下作的個性😂😂
5小時前
王淑菁
HOT
阿罵自從躲衣櫃後就開始異常
真的可憐啊
5小時前
寬毅★Lurker~*
HOT
才3個月 9萬塊解決
5小時前
張胖子
當狗亂咬人,總有一天也會變成落水狗
5小時前
🍀明浩劉🍀
沒有利用價值了,綠蛆黨不會插手的
5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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