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全台的寶林茶室中毒案,經過近10個月的調查,台北地檢署今(21日)正式偵結,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嫌,起訴負責人黎仿軒、店長王順德、主廚周日豪、代班的越南籍廚師胡清富,以及阮姓內場實習生等5人。
寶林茶室北市信義A13店,去年3月底爆發食品中毒案,累積35例通報,重症7人中6人因食物中毒衍生器官衰竭,搶救無效身亡,並在33個案體內檢出罕見毒素「邦克列酸」,引發關注,消基會在去年12月11日向台北地院提起團體訴訟,共計求償2.9億元。
起訴書指出,店內使用之粿條,外包裝標示保存方式為「常溫保存(開封後請立即冷藏存)」,然而實際情況是粿條被拆封後,長時間貯存在溫暖、潮濕環境中,受病原性生物污染,導致2024年3月14日至24日間,到A13店點「馳名炒粿條」、「寶林滑蛋河」的顧客,因吃下受邦克列酸毒素污染的粿條而中毒。另外,寶林茶室饒河店部分,因犯罪嫌疑不足,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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