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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稱前空軍副司令張延廷「台奸」 于北辰「評價非出善意」須賠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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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8小時前 • 發布於 9小時前 • 上報快訊/李唯甄
桃園市議員于北辰(圖)在節目中以「漢奸、台奸」影射張延廷遭告,一審判賠20萬元。(取自「于北辰在桃園」臉書)
桃園市議員于北辰(圖)在節目中以「漢奸、台奸」影射張延廷遭告,一審判賠20萬元。(取自「于北辰在桃園」臉書)

知名軍事評論者張延廷今年5月,在節目中被提問「中國若出兵,我國國軍可撐幾天?」,分析台灣寬鬆估算能撐4天,結果遭桃園市議員于北辰在另一節目以「漢奸、台奸」等字眼影射,張延廷認為名譽受損,於是向于北辰提告。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于北辰評價非出於善意,故判賠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回顧這起事件,于北辰當時在另一個節目中表示「某將軍說兩天打下來」、「多幾個這種人、4小時就打下來了!」,更說出「漢奸、台奸、敗類」等字眼,引發爭議,事後,張延廷認為于北辰蓄意損害其社會評價,提告求償100萬。

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延廷的國防分析內容屬於公共議題,應受社會理性討論,若于不認同,可以專業反駁,但他卻使用「漢奸、台奸、敗類」等極具侮辱性的言詞,已超出言論自由所保障合理範疇。

法官審酌張延廷是政戰學校政治系法學博士,曾任空軍副司令,至於于北辰則是陸軍少將退伍,現為桃園市議員,雙方均具備軍事評論影響力,參酌于北辰的評論足以損害張的社會評價、構成名譽侵權,因此判于北辰須賠張延廷20萬元,全案可上訴。(責任編輯:許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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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

  • 吳宥宏
    公共議題,每個人有其論述依據,不能因立場不同,就亂扣帽子,如果于將軍能亂罵他人〔台奸、漢奸〕,則他人也可以駡于將軍〔綠畜、走狗〕是嗎?
    6小時前
  • 郭丞鋒
    這就是個人軍事素養不夠,如果于北辰認為共軍4天還是打不下來,請用軍事角度來說明從哪一個角度來看,4天不夠,不是用罵人的方式。 這位于北辰真的愧對國家養了那麼多年,當到將軍了,還沒辦法用軍事專業來分析,真的很可憐。
    24分鐘前
  • Vincent
    該查的是恐龍法官的立場! 支持上訴!換個法官!
    6小時前
  • 蘇怡仁
    國必自辱而後人辱之 栗正傑將軍 整天唱衰台灣 在敵國圍台軍演前夕 配合在媒體公開造謠敵國奸20飛越台灣 誣衊國防守軍,恐嚇台灣人民,意圖製造台灣民心動盪 啥屁事也沒有 政戰單位彷彿眼瞎心盲 人家中國每年拘捕的現役將軍數百人 中國自殺的上將都比台灣被捕背骨退將多 難怪台灣背骨內奸將軍梟叫狼嚎 連小屁退役少校艦長都敢表演哽咽愛中國強 張延廷退將的專業判斷 有將美國總統當選人公開宣示的轟炸北京納入參考判斷嗎? 這下舔匪媚共幫敵國武力恐嚇台灣渲染的都不叫內奸 兩蔣屍骨未埋,徒子徒孫不肖,情何以堪 兩岸開戰第五天 如果台灣還沒淪陷 是要先槍斃張延廷 還是這位法官?
    1小時前
  • TKL
    又沒指名道姓的
    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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