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軍事評論者張延廷今年5月,在節目中被提問「中國若出兵,我國國軍可撐幾天?」,分析台灣寬鬆估算能撐4天,結果遭桃園市議員于北辰在另一節目以「漢奸、台奸」等字眼影射,張延廷認為名譽受損,於是向于北辰提告。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于北辰評價非出於善意,故判賠20萬元,全案可上訴。
回顧這起事件,于北辰當時在另一個節目中表示「某將軍說兩天打下來」、「多幾個這種人、4小時就打下來了!」,更說出「漢奸、台奸、敗類」等字眼,引發爭議,事後,張延廷認為于北辰蓄意損害其社會評價,提告求償100萬。
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延廷的國防分析內容屬於公共議題,應受社會理性討論,若于不認同,可以專業反駁,但他卻使用「漢奸、台奸、敗類」等極具侮辱性的言詞,已超出言論自由所保障合理範疇。
法官審酌張延廷是政戰學校政治系法學博士,曾任空軍副司令,至於于北辰則是陸軍少將退伍,現為桃園市議員,雙方均具備軍事評論影響力,參酌于北辰的評論足以損害張的社會評價、構成名譽侵權,因此判于北辰須賠張延廷20萬元,全案可上訴。(責任編輯:許雅慧)
留言 6
吳宥宏
公共議題,每個人有其論述依據,不能因立場不同,就亂扣帽子,如果于將軍能亂罵他人〔台奸、漢奸〕,則他人也可以駡于將軍〔綠畜、走狗〕是嗎?
6小時前
郭丞鋒
這就是個人軍事素養不夠,如果于北辰認為共軍4天還是打不下來,請用軍事角度來說明從哪一個角度來看,4天不夠,不是用罵人的方式。
這位于北辰真的愧對國家養了那麼多年,當到將軍了,還沒辦法用軍事專業來分析,真的很可憐。
24分鐘前
Vincent
該查的是恐龍法官的立場!
支持上訴!換個法官!
6小時前
蘇怡仁
國必自辱而後人辱之
栗正傑將軍
整天唱衰台灣
在敵國圍台軍演前夕
配合在媒體公開造謠敵國奸20飛越台灣
誣衊國防守軍,恐嚇台灣人民,意圖製造台灣民心動盪
啥屁事也沒有
政戰單位彷彿眼瞎心盲
人家中國每年拘捕的現役將軍數百人
中國自殺的上將都比台灣被捕背骨退將多
難怪台灣背骨內奸將軍梟叫狼嚎
連小屁退役少校艦長都敢表演哽咽愛中國強
張延廷退將的專業判斷
有將美國總統當選人公開宣示的轟炸北京納入參考判斷嗎?
這下舔匪媚共幫敵國武力恐嚇台灣渲染的都不叫內奸
兩蔣屍骨未埋,徒子徒孫不肖,情何以堪
兩岸開戰第五天
如果台灣還沒淪陷
是要先槍斃張延廷
還是這位法官?
1小時前
TKL
又沒指名道姓的
6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