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員警在追捕通緝犯時,大喊「我這罐辣椒水很辣」,讓嫌犯不敢再逃,乖乖就範。而能夠逮捕嫌犯的關鍵辣椒水,其實也不斷進化,最強的可以使身體,有長達90分鐘的燒燙傷感。這種辣椒水分成氣柱型和水柱型,分別會對人類的呼吸道和眼睛,造成傷害。但辣椒水如果拿來隨機攻擊別人,可能會構成傷害罪。
員警VS.嫌犯說:「不要跑。」看到嫌犯拔腿狂奔,員警亮出秘密武器,員警說:「你要我噴是不是,我這一罐很辣喔。」這下嫌犯才乖乖就範。
而關鍵武器就是辣椒水,現在市面上,總共分成氣柱型和水柱型2種,氣柱型噴出會使氣體和液體,混合變成霧化,通常都是使用直射式噴蓋,水柱型多了掀蓋式,而2者對人體的傷害也不同,分成呼吸道和眼睛的刺激,氣柱型噴到人的四周就會擴散構成傷害,水柱型一定要噴到要害部位。
防身武器業者謝天地說:「民間所用的,裡面的原料,就是一種食用的辣椒精,我們用氣柱的,都是用100萬的熱單位,警方用的那個水柱型的,基本上那個辣椒素,要達到1.33%以上。」
不過這樣殺傷力高的辣椒水,因為不是管制物品好購買,就有人拿來為非作歹,台北臨江街夜市附近,先前就有女子拿辣椒水,隨機朝路人噴灑攻擊,造成對方角膜損傷結膜炎。
律師施宥宏說:「防衛自己被打或被侵害的狀況下,你去噴灑對方辣椒水的話,那就是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這個行為是不罰的,但如果你沒有正當理由,就是你隨便覺得開心就噴一個人,隨便亂噴到處亂噴,這樣行為是會構成傷害罪。」現今的辣椒水不斷進化,最高可以使人受刺激達90分鐘,如果要制伏壞人,它肯定是好幫手,但用錯地方恐怕得吃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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