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曾開賓利豪車上班炫富,被封「賓利俏女警」的北市南港警分局前女警邱薏瑄(30歲),被控值勤期間外出逃勤,曠職3小時詐領975元加班費,還開巡邏車載男友,詐取104元加油費,一審遭台北地院依詐欺等罪判8月,邱女上訴,昨天(16日)台北地院二審宣判,上訴駁回,全案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邱薏瑄在去年3月18日和4月13日,於執行職務時擅自外出,總計逃勤3小時23分,卻請領加班超勤費,詐領975元。不僅如此,她還在逃勤時,把警用巡邏車當作私人交通工具,載男友到新莊,行駛18.7公里,詐領加油費104元。
雖邱女堅稱當時是休息時間,待命依規定可外出,沒詐領加班費,但法官審酌依照外勤員警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 ,必須員警有實際執行勤務或實際督導勤務才能請領加班費,認定她詐領。
台北地院審理後,依2個詐欺取財罪判她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另公務員假借職務詐取財物罪,判3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邱女因另涉詐團黑吃黑案,遭新北地院重判12年,還被羈押,認為自己是真心改過,因此在詐領加班費一案上訴,不過昨天北院駁回。
邱薏瑄先前被查出在中山警分局服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幫忙詐團男友查個資、製作不實筆錄索賄,遭檢方依洩密、偽造文書及貪汙等罪起訴,事後也被北市警局免職,新北地院後依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及貪汙索賄等罪重判12年,其中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1年,本案目前邱女仍在上訴二審中。
據了解,邱薏瑄出生富裕家庭,從台中私立僑泰高中畢業後,考上高雄大學法律系,但認為「警察工作比較有趣」而考警校,畢業後2014年分發到台北市中山分局服務,任職期間開賓利上下班,被封為警界「賓利俏女警」。
但她從警期間話題不斷,2015年間在臉書貼出搭乘高鐵自拍照,聲稱不喜歡座位旁有人,因此一次買了3個座位,還脫鞋踩上座椅露趾,對網友的指責,她還稱沒違法、有付錢買票,怕什麼?沒想到接下來她陸續惹出介入他人婚姻生活、值勤時以警車載友人前往新莊一處黑幫堂口下車,接著2016年間懷疑某任男友與前女友藕斷絲連,違法偷查男友車籍資料。
讓邱薏瑄徹底結束警職生涯的,是她去年9月被查出涉入詐騙集團黑吃黑案,當時邱任職中山分局,與犯罪集團成員交往密切,協助在詐團的男友郭宣良偷查民眾個資洩密,新北檢當時調查,邱薏瑄涉嫌以警政署警用智慧分析決策支援系統(M-Police)偷查4筆民眾個資交給陳姓男子,協助詐團成員郭之凡侵吞一筆千萬元款項,由男友郭宣良牽線,打算製作不實搜索扣押筆錄,謊騙郭之凡上游款項被警方查扣,欲私吞入袋。
但是邱女太貪心,要求七三分帳,自己與男友拿700萬元,讓郭之凡只拿300萬,郭男不滿而破局。邱薏瑄男友郭宣良去年7月間打算再利用同一手法,為自己詐團綽號「山河」上線黑吃黑一筆300萬元的詐欺款項,請邱女製作不實林姓男子搜索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等公文書,交由「山河」傳給上游,侵吞這300萬元。
新北地院認定邱薏瑄所犯檢方起訴貪汙等各罪,審酌她身為警職,代表國家調查與偵查犯罪,竟假借職務之便,擅用警方資料查詢個資傳送他人,甚至製作不實扣押筆錄索賄,還受男友請託製作不實筆錄供其使用,踐踏警察專業操守及清廉形象,因此依7個非法蒐集個資罪各處3月徒刑及5個非法利用個資罪各處5月徒刑,合併執行1年,均得易科罰金,另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要求賄賂罪,重判10年4月,偽造文書判2年2月,合併判刑11年,可上訴。
留言 416
阿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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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罪有應得。
09月17日02:45
陳俊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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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恭喜」!實在找不到更適合的形容詞⋯。
09月17日02:48
(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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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該
09月17日02:45
豪
他的牢房可能需要租個車位喔!🤭🤭🤭
09月17日02:45
鈞
沒事啦5年內就出獄了 放心~~
09月17日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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