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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男子刺死勸戴口罩超商店員案 二審改判無期徒刑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3年12月07日02:30
桃園市男子蔣嘉凱(左)遭規勸戴口罩竟持刀刺死超 商店員,一審遭判死刑,二審16日開庭,蔣男在法警 戒戶下出庭,並說他認罪,殺人願償命,但他不知為 何殺人,應是吃藥茫了。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12年2月16日
桃園市男子蔣嘉凱(左)遭規勸戴口罩竟持刀刺死超商店員。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12年2月16日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桃園市男子蔣嘉凱遭規勸戴口罩竟持刀刺死超商店員,一審遭判死刑,二審開庭期間他認罪殺人願償命。二審今天審酌他犯案時辨識能力減低,予以減刑,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撤銷原判決,依殺人罪判蔣嘉凱無期徒刑,還可上訴;審判長於宣判時指出,改判原因主要是認定蔣嘉凱適用刑法第19條第2項情形,即案發時,他的辨識、控制力降低,得減輕其刑。

全案緣於,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嚴峻強制戴口罩期間,蔣男在民國110年11月21日凌晨4時許赴桃園巿龜山區某超商購物,因未戴口罩,遭30歲蔡姓男超商店員規勸,蔣男負氣未結帳離去,回家拿口罩;蔣男第2次戴著口罩進入購物時,雙方發生口角,他憤而將口罩丟往店員身上離去。

蔣男第3度進入超商並叫出蔡姓店員,隨後拿出身藏利刃刺殺多刀,蔡姓店員奮勇搶下利刃後,在超商門外失血過多不支倒地,蔡姓店員左胸有多處刀傷,雖送醫搶救,仍因13處銳器傷(其中3處刺中心臟)大量出血後死亡。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蔣嘉凱死刑,案經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二審審理期間,蔣嘉凱說,他認罪,殺人願償命,但他不知為何殺人,應是吃藥茫了,死者姐姐則請求維持死刑。

此外,民事訴訟部分,一審桃園地方法院於8月底判決蔣嘉凱須賠償死者的爸爸媽媽共新台幣609萬元,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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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760

  • light
    應該判有定期死刑,0-5年執行、5-10年執行⋯,使死刑天花板持續綁在受刑人量刑上
    2023年12月21日10:16
  • Lando K
    請問大法官們 是要如何殺人、死多少人?? 誰被殺死才可判死刑??‼️‼️
    2023年12月08日12:45
  • 兇手他都己經第三次進入超商了,都構成故意犯罪了況且還致他人於死,還不判死刑,司法沒救了
    2023年12月08日10:13
  • 又是一紙免死金牌?善良老百姓碰到這種人,被殺死,被殺傷,只能自認倒楣嗎?但反過來,一般人傷害到這種人,就要被罰被關,台灣對這種不定時炸彈,難道就要睜隻眼,閉隻眼嗎?難道就沒有辦法處死嗎?政府部門不要只知升官發財,完全置人民安全不顧,講難聽點,難道就不怕惡運有天也會降臨到你們的家人嗎?不要到時候才來後悔就好!
    2023年12月08日03:43
  • 陳志魁
    死的不是法官家人,法官就可以慷他人之慨嗎! 究竟要死多少錢,法官才會反省?
    2023年12月08日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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