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是現今社會非常注重的一項基本權利,但一名婆婆哭訴,兒子從小到大的信都是她幫忙拆開的,幫媳婦拆完信後卻被大小聲,令她十分不開心,知情網友看完文章後留言指出原PO行為恐觸法。
一名婆婆在臉書社團「毒菇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透露,自己從小到大都先幫兒子把信拆開,兒子也不會說半句話,但今天只是幫媳婦拆完信,就被她不禮貌對待,讓原PO十分不能接受。
文章一出,網友氣憤留言原PO行為沒家教,「非本人請勿拆封!沒聽過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動嗎?蠻沒教養」、「因為妳無聊啊,媳婦又不是妳養大的,尊重兩字不會寫至少有,會看吧」、「婆婆沒家教兼沒禮貌,可憐,至今仍不知道自己哪裡有問題」、「媳婦媳婦媳婦,她媽都不一定幫她開信了,你哪位啊」。
更有知情人士表示,原PO行為恐觸法,「刑法第315條: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此為《中華民國憲法》第12條所明文保障之基本人權」。
律師高登曾在臉書發文說明,信件一般都會以膠水或貼紙彌封,講究一點的甚至會在彌封處簽名,而這些行為都屬於「封緘」,無正當理由拆開封緘的行為,足以構成刑法第315條妨害書信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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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2
Eis
你兒子是你兒子 他不介意是他的事
請問 媳婦是你生的?
你憑什麼拆人家私密的東西?
有些婆婆還會打人呢!
如果是我婆婆這樣做
我說真的 我一定會吵架
一次就算了 下次再這樣 吿!
老公如果不能解決這種事
離婚也行 並不是吵架就要離婚
是他沒作為 媽寶的人不適合當丈夫
01月11日06:59
羅金豐
媳婦有她個人的隱私權,這個老太婆,未免管太多,還是欺負她娘家沒人了,才會被那麽不尊重的老太婆精神孽待,想想我堂嫂娶了一位獨生女當媳婦,只要稍為説一下,親家母就來興師問罪了,還被拆媳婦私人信件,那不就會殺人放火了,所以婆媳之間問題,不一定是媳婦的錯,有沒有想過妳兒子夾在中間難作人哪,是我一定搬出去,自動隔離,不是不孝,是非不得已的作法,太自私了,現在是什麽時代,還搞慈禧太后那一套
01月10日22:40
琦
無知沒藥醫
01月10日21:47
daichenchen
這個就是家教的問題了。從小到大,我媽從來不會拆我的信件或翻我的抽屜,但我爸會。我媽認為孩子再小,都是獨立個體,需要尊重孩子的隱私權。但我爸的觀念是,全家都是一體的,翻看其他家人的東西都是沒問題的。我爸很忙,家裡都是媽媽做主,我的想法和觀念也隨媽媽。某一次我覺得自己房間的東西被動過,後來才知道是我爸翻的。我很生氣,但我爸不許孩子以下犯上,所以我不能找他理論,於是我跑去找我媽告狀。結果就是我爸媽為此大吵一架。雖然我爸沒有跟我道歉(他覺得自己是長輩,不應該向晚輩道歉),但後來他沒有再翻過我的東西了。
01月10日18:24
yoyoyoyoyo Huang
確定兒子從來沒說什麼嗎?
還是曾經說了,老媽生氣,最後兒子只好放棄?
01月10日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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