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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人妻跟同事上摩鐵5小時!老公抓姦「想起就淚如雨下」 她認了得賠20萬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01月05日08:09

台中市周姓女子結婚6年多,與丈夫育有一女,不過周女因與同公司江姓同事朝夕相處,發生感情,被丈夫發現去年6月間,二人齊赴汽車旅館約5個多小時,丈夫對質周女,周女承認,還說已與同事「交往、互相喜歡」等語,丈夫向二人求償100萬元,一審判周女、江男需賠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台中市一名人夫控訴周姓妻子,外遇同公司的江姓同事,二人在去年6月間齊赴汽車旅館,人夫以手機定位妻子手機發現,二人在汽車旅館內待了5個多小時,人夫以此事質問周女,周女承認的確有與江男上汽車旅館,還稱「已開始交往,我們互相喜歡」等語。

人夫除了與周姓妻子離婚之外,也向周女、江男提出侵害配偶權告訴,求償100萬元。

人夫向台中地院法官控訴,他發現二人不倫關係後,二人的態度非常強硬,絲毫感受不到對自身行為有任何悔意或歉意,不知如何面對年幼的女兒,每每想起就淚如雨下,擔心如何在母親缺席的家庭中,讓女兒健全成長、夜不能寐。

一審審酌,江男在周女婚姻存續期間,在去年6月間有男女交往、接送,共赴汽車旅館長達5小時的狀況,實難認屬通常男女社交禮儀範疇,或普通朋友間正常的互動交往範圍,堪認已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範圍,而達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的程度。

一審認為,二人行為已侵害人夫的配偶權法益,情節重大,導致人夫精神上承受相當痛苦,審酌雙方資力等情狀後,認二人需賠償20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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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76

  • marco
    唉 重點根本就不是200,000了, 重點是受傷的心 心碎的心。 只能接受老婆並不愛你 但是自己的人生還是要繼續的過下去
    2天前
  • 林貳
    其實妳女兒在這種環境才不能正常成長。 很傷人的一句話,但還是希望你心情沉澱後。 可以走出自己的新生活。
    2天前
  • Judy
    賤婦那幹嘛結婚
    2天前
  • 最毒負人心👻 男人要好好愛自己🤔
    2天前
  • 木子
    越來越沒有道德了.....以後小孩的價值觀,會越來越偏...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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