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口湖鄉58歲蔡姓婦人,昨(23)日下午在自己經營的檳榔談,疑先遭40歲兒子張男毆打,接著在騎車離開約50公尺後倒地,經送醫後不治。檢警案發後逮捕涉案張嫌,今(24日) 涉犯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向雲林地方法聲請羈押。
雲林地檢署指出,昨(23)日下午接獲北港警分局通報,本署檢察官立即開立拘票將張男緝獲到案,張嫌到案後供稱,因懷疑母親竊取其財物,才憤而徒手施暴;警方完成初步調查後,於今(24)日中午報驗,外勤檢察官顏鸝靚接獲後,立即前往相驗,詳細死亡原因,仍待後續調查。
至於張嫌今(24)日下午由警方解送至地檢署,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涉有第280條、刑第277條第2項、第1項之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認其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向臺灣雲林地方法聲請羈押。
雲林地檢署表示,本案屬於國民法官案件,後續將由本署國民法官團隊協同偵辦。檢察長戴文亮獲悉前開案件後,立即商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雲林分會,啟動關懷機制,對被害人及其家屬提供必要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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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鳳
貧窮家庭百事哀!!畜牲黨(民進黨)控制把(食)物價+(住)房價+電價飆漲,(行)罰金加倍、地上亂畫(設陷阱)、測速監視器一大堆、科技執法一大堆+檢舉畜牲一大堆、警察閒閒沒事兼差「攔路的搶匪」毫無人性的搶匪>加重百姓的生活負擔。我45年前考的駕照被畜牲黨註銷,隨便註銷人的駕照這樣就可以罰更兇、搶更快!10月17日我為了買一桶飲用水,跟菜市場的婆婆媽媽>騎著小港區第一銀行旁邊的巷子出來路口,就被惡警攔下重罰12900元。蔣經國時代『勤政愛民+沒有貪污+微罪不罰』,警察是人民的褓姆會勸導,不敢當攔路的搶匪。百姓納稅發給警察薪水,害怕黑道報復>因此(詐騙無罪+毒品無罪)導致猖獗,警察‘’無用‘’打擊犯罪,閒閒沒事當搶匪,專搶勞工+婆婆媽媽(最軟弱的)搶錢搶到國庫滿滿滿就被陳啟昱掏空11億到日本>掏空再搶百姓的錢填補(羊毛出在羊身上)台灣人代代都會變窮鬼!https://youtu.be/8_DQ_yGsDbE?si=_4oP9gS9hCKj_o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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