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事件衍生高雄市政府遭控善款運用不當等3大項疑涉不法,據悉,高雄地檢署在5個月前,便認為「查無犯罪事實」,已經簽結;其中巨額善款用途,檢方認為各機關均能提出與氣爆後救災、協助民眾,運用範圍皆依據「高雄市政府八一石化氣爆事件民間捐款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作業要點」,難認定違法。
據了解,雄檢對「善款運用不當」、「辦理裝置藝術計畫案經費過高」,以及「委外法律服務不當」等三大項指控,查無不法的理由,分別如下:
在執行氣爆善款運用不當部分,檢方認為高雄市政府各機關截至2019年3月31日,共有16單位提55案計畫申請氣爆善款,結案件數43案,執行中件數12案,核定總金額41億3700多萬元,執行總金額32億1800多萬三元,高雄市各機關提送給「高雄氣爆管理會」審議的計畫內容,都依據「高雄市政府八一石化氣爆事件民間捐款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作業要點」,難認定有何違法。
在辦理裝置藝術計畫案經費過高疑涉不法部分,檢方認為,公共藝術設置計畫經費2530萬元,經檢視紀念裝置藝術獲選者於2017年9月鑑價會議所提經費預算表,總計為2529萬7937元,並非鑑價同意通過的2530萬元,依相關證人證詞和事證,並無其他積極證據可證明公務員有與廠商共謀壓低成本獲得最大利潤,或誤導鑑價小組,也難認定文化局承辦人員涉嫌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
在委外法律服務部分,檢方認為,高雄市政府於氣爆案判決確定後,逐年編列預算返還善款,最終災民代位求償損害賠償費用,由高雄市政府支應,並沒以民間捐款支付市府應負賠償責任的情事,而且依「高雄市八一石化氣爆災害受災者求償救助計畫」,災民轉讓債權給高雄市政府,對於災民權利並未受到任何影響。
另外,律師費是高雄市法制局就1人請求1萬元的經費估算,檢方認為,「也本於機關專業,本應予以尊重」,並沒發現承辦人與廠商勾結得利,難據以推定公務員涉嫌圖利罪。
至於法制局前局長許銘春以「許銘春律師事務所」名義,承攬氣爆案相關法律業務,被控疑涉嫌不法,檢方早在2019年偵結,認為查無相關犯罪事實。
留言 1
楊樹國
選賢與能!能選也能罷才是真民主,人民是主人不是細漢ㄟ!不屈不撓!
綠共黨操弄媒體、網軍,不斷混淆視聽、模糊焦點、轉移焦點、帶風向、喊口號,以欺騙蒙蔽愚弄人民,致使人民逐漸看不清民主的樣子!繼而無法無天為所欲為,恐嚇威脅霸凌人民!公權力在我們自己手上,該是捍衛民主之時,不再對執政黨無可奈何及束手無策!
郭董!你慈悲為懷心繫人民,衷心期望你能帶領人民共同推翻綠共黨!綠共黨為自黨利益,貪贓枉法,視人民如草芥,出賣國家及人民天理難容!罷綠共黨及其側翼立委推翻綠共黨雖然困難,但人民只要團結一心相信沒什麼辦不到的,讓人民公權力得以伸張正義!
中華民國自始至今是主權獨立國家,有自己的國家制度,自己的軍隊,自己的生活方式,不須任何國家任何人說三道四,我們就是一個民主國家!我們共同生活在這塊土地上,享受著藍天、白雲、光與熱!國旗青天、白日、滿地紅,代表著青天-自由和平,白日-法治平等,滿地紅-民主博愛!憲法三民主義民有、民治、民享,民有民主平等,民享自由和平,民治法治,中華民國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全民團結一心共同抵抗操弄意識形態,製造分裂對立,意圖利用擺佈人民的內外勢力!人民不是棋子更不是炮灰!
2021年08月27日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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