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3日(農曆7月)深夜,桃園市新屋區「紅毛港聖母宮」到永安漁港綠色隧道海灘舉辦放水燈、送王船的中元普度儀式,號召信眾分工,將扛神轎入海、燒紙錢等,不過因為沒有照明設備、救生設備、救生員,最後導致3人溺水身亡,1人重傷;桃園地院審理,將負責人魏吉成犯過失致死罪,判2年徒刑。檢察官上訴,被台灣高等法院駁回。
魏吉成是桃園市新屋區紅毛港聖母宮實質負責人,宮廟在2022年8月13日深夜舉行送煞活動,要將神轎扛進海中並送王船入海,並委由陳俊生在聖母宮的群組「三子的小幫手」,傳送「明天晚上八點半廟集合要水路送魂」的訊息,除了魏吉成之外,共有20名信眾參加,男性負責扛神轎進入海中、送王船入海、為王船點火或在旁戒護,女性則負責在岸上燒紙錢等。
不過,因為這個送煞活動是在夜間舉辦,活動地點在海邊,現場無任何照明設備、也未設置救生設備、救生員的情況下,最後陳俊生、紀姓少年、呂宗霖、詹益裕等人溺水,導致陳、紀、呂3人均因「溺水致窒息」而「呼吸衰竭」身亡,詹則有急性肺水腫、吸入性肺炎、橫紋肌溶解症等傷害。
桃園地院審理此案,認為魏吉成舉辦送煞活動,對於下水的人,負有防止法益受損害的義務;依當時情況魏吉成疏於未準備或要求下水信徒穿著救生衣,也未在現場設置救生圈、繩等其他救生設備、充分照明設備及聘請救生員到場,顯然違反他所應負的義務而有過失;雖然坦承犯行,但並沒有與家屬達成和解,量處2年徒刑。
檢察官上訴高院,對此高院認為,一審科刑已審酌魏吉成違反的義務,致3人死亡、1人受傷,讓家屬承受天人永隔莫大傷痛,兼衡他的職業、教育、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生活狀況、品行、與被害人關係、違反義務及過失程度等,判2年徒刑允當,並沒有檢察官所稱判決違背法令的情形,因此駁回。
留言 54
Cheng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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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垃圾宮廟神棍 只會裝神弄鬼
6小時前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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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在那邊用神明🖕騙小騙鼻
6小時前
林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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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不是神明附體,怎麼會死
8小時前
豐
有時侯危險科儀越多人在場越好,最好白天
8小時前
楊小卉
不是放在海浪會到的地方讓海浪自己帶下去不就好了嗎?
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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