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高虹安詐領助理費一審判7年4月,高院5理由認「違憲」停審、2萬字聲請釋憲!她能全身而退判無罪?

今周刊

更新於 01月02日09:18 • 發布於 01月02日07:16

數位內容部整理

圖片 高虹安臉書 提供

被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在立委時詐領46萬30元助理費,今年7月26日一審認定高虹安不法所得為11萬6514元,被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高虹安和檢方不服一審判決,雙雙提起上訴。 高院周四(1/2)表示,因該案有牴觸憲法疑慮,並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將案件裁定停審,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 合議庭認為,唯有從本質面、制度面尋求正本清源之道,方能讓所有民意代表知所遵循、行止合度,並徹底解決此類問題,因此廣泛蒐集資料,深入研究,耗費時間精力,撰寫2萬言書狀,聲請釋憲並裁定停止本案審理。 高院審理高虹安案的受命法官為郭豫珍,審判長許永煌,陪席法官雷淑雯。 對此,高虹安表示,尊重高院合議庭決議,也高度肯定合議庭從憲法的高度,以及人權保障的角度聲請宣告違憲,高虹安再度重申,沒有貪汙不法,「希望能夠盡快還我清白」。

高院週四新聞稿指出,合議庭審理高虹安等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經審視本案關鍵法律條文《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依合理確信,認有違反憲法法庭關於法規範不得違反明確性原則的解釋。

而與公職人員身分應受制度性保障意旨不符,牴觸《憲法》第18條規定,並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將直接影響本案裁判結果,因此依《憲法訴訟法》第55條規定,聲請憲法法庭宣告《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第1項規定違憲,並於2日裁定停止本案審理。

高虹安為首宗案例,相關法律規範意旨明確性影響深遠

高院說明,多年來因公費助理經費、加班費問題而涉訟者,各級法院就地方民意代表所為判決雖有200餘筆,但針對立法委員涉及此問題而獲判有罪者,高虹安算是首宗,相關法律規範意旨的明確性影響深遠。

實務上應如何合法操作、立法者未規範事項得否由個案法官進行審查亦非無疑

由於審判實務上就地方民意代表判決所持見解,是否當然適用於立法委員,其關鍵在於《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與「地方民代補助條例」第6條的制度設計、性質是否相同,但此部分尚有疑義;且本法在實務上應如何合法操作、立法者未規範事項得否由個案法官進行審查,亦非無疑。

依據法律審判的法官,自無越俎代庖之餘地

高院表示,立法院常以朝野協商處理關鍵爭議,因此審議理由未必完整揭示,全國最具規模且擁有最豐沛立法研究專業(法制局)與預算研析(預算中心)資源的立法院,都難以確定本法意旨,依據法律審判的法官,自無越俎代庖之餘地。

民意代表助理費性質的釐清,攸關眾多類似行為的法律評價

而民意代表助理費性質的釐清,攸關數百位現任或卸任立委及上千位公費助理類似行為的法律評價,對於類似案件,除假藉人頭冒領或中飽私囊之犯罪個案外,絕大部分(差額型)多因制度意旨模糊矇矓,致難以預見其法律效果或是否構成犯罪,而造成無必要之紛爭與訟累。

唯有從本質面、制度面尋求正本清源之道,方能讓所有民意代表知所遵循

綜上,合議庭認為,唯有從本質面、制度面尋求正本清源之道,方能讓所有民意代表知所遵循、行止合度,並徹底解決此類問題,因此廣泛蒐集資料,深入研究,耗費時間精力,撰寫2萬言書狀,聲請釋憲並裁定停止本案審理。

合議庭心證已揭露,無論釋憲結果高虹安改判無罪機率大增

本案合議庭欲藉高虹安案,區分中央與地方型民代的不同,等同認定立委的助理費具實質補貼性質,而議員的助理費卻得實報實銷,採差異性對待,憲法法庭是否受理備受矚目。

不過,由於合議庭心證已揭露,未來不論釋憲結果為何,高虹安改判無罪的機率都大幅提升。

更多今周刊文章
新制勞退分紅來了!勞退基金前11月大賺6940億,每位勞工平均領5.45萬…帳戶怎麼查?何時能領?
0056股價42→36元,還會繼續跌?2025可能降息?存股哥以第一金為例,揭「別看帳損就落跑的理由」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1

  • 張耀仁
    難怪高虹安敢嗆聲,司法早已搞定! 原來高虹安是高級外省人! 牠父母極為鑽營國民黨政界、法界、教育界! 從小考試加分,利用轉學漏洞,鑽入大學! 畢業後,再利用關係,免費出國留學! 抄襲論文被抓,一路上還有資策會高層掩護,最後拖到過追訴期,才沒事! 現在竟然如法炮製,利用背後法官關係,擺明拖到無罪! 牠的貪瀆案件,已有萬件判例! 這位深藍又帶紅的跪共外省法官!(翁曉玲2.0)! 她針對台灣人,首創實質影響力罪名,但外省人馬英九等等則例外!) 竟然能胡扯一堆理由,為其停審脫罪! 是不是之前的,都是違憲! 難怪她判共諜,都是輕判釋回! 比交通違規還輕!
    01月03日00:16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