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20)日下午2點宣布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正案,未來罷免案連署人須附身分證影本,綠營痛批此舉是提高罷免門檻,剝奪全民罷免權。民眾黨立委黃珊珊稍早表示,今天通過的修正案並無提高罷免門檻一事,通過的選罷法修正案只有檢附身分證的相關規定,此舉是杜絕幽靈連署。
立法院會今在衝突中以舉手表決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若冒用他人個資連署,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該案由國民黨立委發起,提案主張過去曾出現有心人士冒用他人個資連署案例,認為未來公職人員罷免條件應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門檻,並以身分證辨認連署人身分,防止惡意罷免。
立委黃珊珊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選舉」及「罷免」是踐行民主責任政治非常至關重要的神聖程序,公職人員的好壞對國家政治影響重大,因此維護連署、投票所有程序的公開、公正、公平,及杜絕不法舞弊是優先的任務。
根據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連署人連署時,應附本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黃珊珊指出,同樣神聖重要的公職人員罷免案的「成案階段」,卻沒有要求連署時應檢附身分證影本。黃珊珊認為,在國家沒有完成數位化連署身分校對,及幽靈連署的更進一步機制防弊機制前,民眾黨支持公職人員罷免連署應附身分證影本,以守護公民自由意志及避免其個資濫用;「但公職人員如果行為不檢、貪贓舞弊,就應該被罷免汰除。」
黃珊珊提到,民眾黨自始至終「反對」提高或附加罷免「投票階段」的門檻,今天通過的《選罷法》修正案只有檢附身分證的相關規定,並沒有提高罷免門檻的提案,所以台灣民眾黨投下贊成票,完全符合他們的基本立場。
【延伸閱讀】
◆ 黃珊珊為蓋錯票道歉 民眾黨團開罰5萬、暫停出席黨團會議2個月
◆ 缺席NCC組織法表決 黃珊珊:媽媽住院趕赴醫院
留言 6
A-Ding
錯誤率最高的案件就是國民黨提出的罷免好嗎?
8小時前
Lee
我們33一生騎牆很辛苦的!
10小時前
我是人,我反萊肉狂肉核食護食安
『2300萬筆戶政個資外洩2個月 高嘉瑜氣炸狠嗆蔡政府4部會 中時新聞網 黃朝郁 2022-12-21』,這件事情不了了之了?
修法是把舊法只用抄用名冊就可做罷免
修選罷法需配合身分證影本,就是把這漏洞堵了
現在經過選罷法修法、年改洗二波新聞後,有多少人還記得113.11.4發生的『勞動部北分署涉及職場霸凌事件』事件核心:霸凌、錢濫用、綁標、向上管理、假打卡真上班、勞務不均、官官相護、2月的鬼故事11月變查無此事、養媒體……罄竹難書
接著連環爆的各部會,尤其是衛福部的『做完50下才能起身』叫做『鼓勵運動』?就是勞動部『立意良善的翻版』
『衛福部認定深蹲、伏地挺身非霸凌 當事人怒控:並未調查像我這樣的離職人員 上報 呂品逸 2024-12-18』,『衛福部還要硬凹這不算霸凌』,本新聞有當事人投訴信全文
勞動部、衛福部、行政院院本部3個地方,霸凌案同時著火,『霸凌愈燒愈多!各公部門事件懶人包一次看 今日新聞 鍾泓良 2024-12-7』處處鞭炮響,何時處理?
想用立法院打架、『冬季青鳥在台北』圍魏救趙?禍水東引?司馬昭之心
『我是公務員,我想好好活著』的吶喊就那麼卑微?
9小時前
ken
完全不在乎個資問題
只要連署就直接外洩你頃向誰投票
大概之後挺方便中國抓政治犯的
44分鐘前
勳
哇?
這下民進黨不能造假、灌水,很痛苦吧?
9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