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立法院在去年(2024)底,三讀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總統府於13日收到《憲訴法》覆議案咨文,依規定10天後,總統賴清德必須完成法律公告。對此,總統府於上午正式發布總統令,公布《憲法訴訟法》第四條、第三十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並於3天內生效。
根據三讀修正通過的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大法官總額15人,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做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不過,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也向立院提出覆議案,但依舊遭國民黨與民眾黨碾壓否決。
因此,總統府在1月13日收到《憲訴法》覆議案咨文後,依照憲法規定,總統必須在10日內公布,因此23日為最後一天。對此,總統府23日上午也正式發布總統令,公布了修正《憲法訴訟法》第四條、第三十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