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6日在召委尤美女的主持下,初審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引起正反方人士角力,尤美女今(31)日在濟南教會表示,將利用寒假期間舉辦說明會與社會溝通,她說,「受邀至長老教會濟南教會,就是一個好的開始。」、「只是開一個門讓同性戀者也能適用婚姻權利義務,並表示同志家庭已經是社會事實的存在,不要讓他們成為法律上的陌生人。」教會四周部署警力 防意外事件
尤美女31日接受長老教會邀請,到立法院旁的濟南教會,與內部人員說明取婚姻平權法案問題,教會四周也部署警力,防範突發事件。尤美女首先於會中解釋為同志婚姻的努力過程,她表示,「我是異性戀者,我有兒子、有女兒,符合大家對幸福美滿的想像,但是不能夠要求每個人都這樣。」她表示,從1958年,女同志就已經到法院公證處詢問,可不可以公證結婚,但是都遭到法院和立法院的回絕,2003年她身為扁政府時期人權諮詢委員會的委員,人權基本法便明定著「每個人都有權利組織家庭、收養小孩。」,2006年立委蕭美琴也曾草擬及遊說「同性婚姻法」,但仍然過不了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大門。同時,尤美女也回應大家對她一手包辦同志婚姻修法一事,表達「台灣是個有民主法治的國家」。
尤美女表示,2012年她曾試圖修改《民法》972條,將「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改成「婚約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當時也受到「伴侶盟」的支持,然而面對宗教團體組成了「護家盟」極力反彈和國民黨的反對,法案也結束。收養制度完備 不會影響孩子
針對26日婚姻平權初審通過,她解釋是融合自己的版本、國民黨許毓仁、時代力量黨團融合出5個條文,其中兩個是結婚年齡,其他3條為平等適用夫妻、子女、親屬的關係和權利義務,「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仍然保留,但加上「同性婚約由雙方當事人訂定」。至於父母的權利義務,尤美女表示需要建立「收養」制度,包括寄養,對於外界所質疑同志婚姻合法化是否「殃及孩童」,她表示,收養制度透過婦女運動建立起健全的制度,因此兒童保障已相當完整。
對於婚姻的定義,尤美女表示,婚姻的定義在人權時代來臨後,就從傳宗接代開始轉變,「兩個相愛的人,他們願意共同經營長期的共同生活,他們也願意共同擁有小孩、養育小孩。」他再表示,現今,我們不會說「他們沒有小孩,他們的婚姻就是無效的」、「婚姻一定要傳宗接代」。尤美女也再度呼籲,「能不能讓婚姻去包容更多部同性向的人」。並表示同志一直換伴侶是因為「他們覺得沒有明天」。
尤美女呼籲大家不需要擔心會不會法條通過後就沒有爸爸、媽媽、夫妻等,婚姻裡的架構、名稱完全沒有變更,只是開了一個門讓同性戀者也能適用婚姻權利義務,並表示同志家庭已經是社會事實的存在,不要讓他們成為法律上的陌生人,立法的目的在於「使社會更加健全」。
留言 79
Sh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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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吧!婚姻是制度不是人權,不要拿著雞毛當令箭。
2016年12月31日16:18
脩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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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
嚴格探討已單單不是同婚問題。
變成已改變婚姻觀念,結構,意義等……
在全世界大家對 “婚姻” 的觀念和認知大同小異。
至少9成以上的人都認知是正統的一男一女。
台灣卻非得跟別人不一樣,
完全在摧毀正常的倫理與天理。
2016年12月31日16:48
陳瑞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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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物價上漲。勞工百性苦哈哈。失業工。契约工。约聘工。臨時工。短期工。即刻呈現。。。立法立委大人這些難道不重要嗎。。
2016年12月31日16:16
張桂琴
摸頭會議!
2016年12月31日15:57
timabc.lee(李宗宏)
尤美女: 表示同志一直換伴侶是因為他們覺得沒有明天。問題出就在這裡, 給他們家庭、婚約後仍一直換伴侶, 所增加造成的社會問題、性病/愛滋健保問題、傳統倫理道德問題...有無配套呢 ?
2016年12月31日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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