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長李文章因警紀案件頻傳,將在9月、10月展開內外勤的「六年條款」輪調作業,上周消息一出,引發基層不同聲音,台中市警局表示,全局任滿6年者有900人,預定調動調整的有400人,輪調原因主要是避免久任,引發風紀疑慮。
台中市警局公關室表示,基於強化員警職務歷練、培養專業能力、內部管理及激化機關活力等需要,並鑑於員警近期發生之風紀案件,如偵查隊涉足轄區不當場所、刑事辦案費核銷疑義、交通分隊勤務代簽、派出員警製發交通告發單等風紀案件。
經查,涉案同仁大部分是久任該單位人員,且查市警局任同一機關年資最久者達32年,為避免久任致生風紀疑慮,參照警察人員陞職辦法第16、19條規定,研訂各項職務人員職期輪調原則,並定於近期內實施。
市警局表示,依輪調原則分析,目前任滿6年者約900餘人,預估調整人員約400餘人。派出所警員將以派出所為單位進行調整,也即會有同一分局甲派出所調乙派出所狀況,預計62人;分局偵查隊、交通分隊以分局為單位進行行調動,預計229人;調動人員將依陞遷積分高低,公開選填服務單位。
台中市警局今年風紀不斷,有巡佐偽造文書改罰單、小隊長詐領工作費,甚至是警政監林明佐洩密九州博弈「小谷」瀆職案等;市警局長李文章認為,去除積弊勢在必行,請人事研議,不分內外勤輪調的「六年條款」,今年6月已有風聲,市警局否認。
市警局18日公布輪調規則,引發基層恐慌,紛紛在網路爆料,還有人改哏圖「五星魔」嘲諷,也有人叫好,認為部分內勤如死水,展開大輪調時代,有利活化。
本月18日在市警局流傳「本局六序列以下各項職務人員職期輪調原則」,其中不分內外勤人員,六序列至十一序列的官警(兩線三星組長至一線三星偵查佐)若已在同單位任職6年,都要輪調,非主管可在分局內調單位,但主管與分局外事、資訊、鑑識人員,則需跨分局調整,另外偵查隊小隊長、偵查佐,也須跨分局調整。
依據該輪條原則,各單位有10%比例的保薦名額,也就是該單位每10人,即可有1個名額可以保薦,續留該單位一年,但至第8年仍需調整,還有若有意在一年內退休人員,也可不受輪調限制,而八序列以上的調整,會在9月底前辦理完成,其餘期程則是在今年10月底前。
留言 158
モ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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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的到哪裡都有問題
4小時前
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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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警察還有風紀可言?
連執法都看心情的單位
4小時前
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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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用啦! 黑白永遠一家親 怎麼輪都一樣
4小時前
Allen Lin
支持,本來就該如此
4小時前
Boven
換人只是要做好交接及仲介費
4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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