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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高醫、長庚的角力?大同醫院招標爆爭議 藍議員要求衛生局解釋5大疑點

信傳媒

更新於 09月16日09:51 • 發布於 09月16日09:51 • 陳稚華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爭議延燒,醫界和藍營希望高市衛生局針對目前仍存在的疑點詳細說明。(圖片來源/高雄市立大同醫院FB)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爭議延燒,醫界和藍營希望高市衛生局針對目前仍存在的疑點詳細說明。(圖片來源/高雄市立大同醫院FB)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委由高醫經營15年,今年底期滿,將由高雄長庚醫院接手,此舉也引發高醫醫護強烈反彈,怒批高市府因長庚權利金優於高醫,完全不顧1000多名醫護工作權益,高醫醫療事業企業工會也表示將於26日上午10時「向高雄市政府怒吼」,要把不平與憤怒吼出來。

高市衛生局發布新聞稿回應,點出高醫經營大同醫院時的缺失,並強調民國109年至112年新冠疫情大流行4年期間,大同醫院竟無負壓病房,嚴重影響患者收治能力,直至112年6月在衛生局強力要求下趕工設置7間,嚴重違反市立醫院核心價值與合約遭受衛生局處分。

衛生局進一步指出,長庚具體承諾自114年起針對70歲以上長者就醫「免收門、急診掛號費」;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者於門、急診就醫則「全免掛號費及部分負擔」,初步估計相較於目前,將因此每年短收4000至5000萬營收。

不過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陳麗娜16日指出大同醫院換手案5大疑點,表示多日過後高市衛生局仍閃避問題,「一邊不斷強調高醫成效差、長庚好棒棒,一邊刻意釋放三家公辦公營醫院醫護加薪1500元的利多,意圖轉移焦點。」

藍議員要高市衛生局針對5大疑點說清楚

陳麗娜先質問衛生局,標案前是否頻繁和長庚接觸,並為替長庚總病床達5000法定上限解套,而把大同醫院標案由「委外經營」改為「醫療服務合作案」?「若為讓特定廠商符合投標資格而改標案,這是不是圖利罪?檢調要不要像查柯文哲京華城一樣,好好出來調查一下?」

陳麗娜指出,目前有9家市立醫院,其中這次加薪的民生、凱旋、中醫3家醫院是公辦公營,其他全部都是「委外經營」,「也就是OT或ROT,包括委外給長庚的鳳山醫院也是如此。大同醫院目前也是委外經營,然而這次衛生局辦理重新招標,卻打破常態慣例,突然將委外經營案改成『醫療服務合作』,使長庚未來得以成為大同醫院的合作醫療院所,而非委外經營。」

陳麗娜表示,原來依「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第4條第5款,明文規定如果「法人附設醫療機構達10家或一般病床總床數達5千床」,將不得申請設立或增設一般病床。「這裡的總病床算法,包括本院、分院及受委託經營醫院,長庚在全國的總病房數早已到達5000床,如果大同醫院繼續採委外經營,受限於法令,長庚根本沒有投標資格。」

「高醫為這次評選做足準備,光資料就有30公分高,長庚只有小小一本,後來高醫也確實獲得初評第一,但複評面試後卻翻盤,長庚逆轉勝。」陳麗娜指出,複評會議由衛生局副局長潘炤穎主持,本來複評主要是「內容協商及調整修正」,也就是給申請者加碼及調整機會,但高醫卻未獲得這樣的待遇,反而複評時有2位外聘委員狂挑高醫毛病,高醫是否逆轉敗,陳麗娜要求衛生局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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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娜指出,複評主要是「內容協商及調整修正」,也就是給申請者加碼及調整機會,但高醫卻未獲得這樣的待遇,反而複評時有2位外聘委員狂挑高醫毛病,陳麗娜要求衛生局說清楚。(圖片來源/陳麗娜FB)

大同醫院前員工:3個月蓋10間標準房且立刻啟用、新冠全力配合,卻沒被提起

一名大同醫院前管理高層向《信傳媒》吐露心聲,並表示高市府去年就開始在規劃,「6、7月就開始對我們挑東挑西,像是廁所間距不合格等,但很多都不符合事實。另外,像是負壓隔離病房其實大同本身建院時就有簡易型的5間,他說的負壓隔離病房並沒有白紙黑字的時程表,但衛生局提出要求我們就全力配合,在3個月內蓋了10間標準房且立刻啟用,這些都不講,直接說我們都不配合,很不公平。」

這名前員工表示,高醫的董事會和學校單位也沒有因此跟高市府撕破臉或不禮貌,「但是員工都看不下去了,當時新冠憶情嚴峻時,全高雄沒有一家醫院願意配合假日出去做篩檢,為了配合市府,大年初三大同醫院在半小時內就組成一團支援做新冠篩檢,這些都不說,只說我們刁難。」

他也指出,其實目前長庚醫院祭出的福利條件,許多大同醫院員工並不領情,「因為大家都有共同革命情感,長庚如果半年、一年後把你調到基隆你去不去?不去可能就要你離職,那這些員工都在地方深耕了,除非長庚醫院敢說10年內不輪調。」

他無奈表示,既然有兩家醫院投標,政府的立場應該要更謹慎公平來處理。

護師工會:勞工薪資福利、勞動條件都要被明確保障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顧問陳玉鳳接受《信傳媒》訪問時則表示,「經營權之爭不是我們基層勞工需要處理的事情,畢竟高雄大同市立醫院本來就隸屬高雄市政府,是委託醫院經營處理,只要這個過程只要是符合相關法律程序就是合法。」

她表示,站在護師工會立場上,更在意的是勞工的各項薪資福利勞動條件保障,包括薪資、年資、原有福利等,以及工作單位不受影響被變動,且簽約後工作場所依然是在大同醫院,在原單位繼續工作,不會因經營者更換後,被迫簽約同意任由經營者調動至相關體系醫院。「我認為工會更應該監督高雄市衛生局,落實執行長庚醫院提出在員工權益薪資福利、勞動條件、工作場所等保障在簽約合約中。」陳玉鳳指出。

陳玉鳳強調,不管是她個人或是護師工會立場,更在意的是轉換過程中,勞工的各項薪資福利、勞動條件有無被保障。「高雄市政府和長庚醫院,在員工的留任各種保障說清楚講明白、資訊公開透明、有保障,以及當高雄市政府針對後續接手醫院違反承諾時會如何處理?如何保障大同醫院員工勞動權益?這些點都說明清楚才會讓市立大同醫院的醫護人員人心穩定,將衝突和焦慮降至最低。」

不過陳麗娜直言,大同醫院換手問題越來越多且越來越嚴重,希望衛生局能把問題一一說清楚,才能止息這場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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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9

  • 汪維真
    是黑箱作業嗎???早就內定長庚了嗎???高醫辛苦經營15年,從大同醫院都沒什麽病人,到現在很多病人信賴高醫的醫療團隊,高醫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衛生局為長庚量身訂做的嗎???在地人挺在地的醫療團隊高醫,高醫大學.....
    2天前
  • nn
    完全不顧1000多名醫護工作權益? 如果要用醫護當擋箭牌,可以更明確說說兩者差異?
    09月16日14:32
  • KY LIU
    醫療關乎民生,尊重一下人民的選擇吧。
    2天前
  • James
    玩兩面手法,假招標真內定不就是塔綠班常用的步數,垃圾!
    2天前
  • L
    長庚很好啊!薪水也肯多給,高醫也不錯,都加油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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