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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單親狠母獨留4月大女嬰在家活活餓死 殺人罪嫌聲押獲准

中華日報

更新於 6小時前 • 發布於 6小時前

高雄狠心母親把女兒獨留在家,4月大女嬰活活被餓死。社會局通報救護車趕往安置租屋處將女嬰送醫急救無效。(示意圖)
高雄狠心母親把女兒獨留在家,4月大女嬰活活被餓死。社會局通報救護車趕往安置租屋處將女嬰送醫急救無效。(示意圖)

記者鐘敏綺、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31歲陳姓單親媽媽,獨留4個月大女嬰在大社家中數天,返家發現女兒已活活餓死,陳女緊急向社工求助;橋頭地檢署偵訊後,指陳女8天對小女兒不聞不問,手段令人髮指,,依殺人罪嫌向法院聲押獲准。

據瞭解,陳女未婚生下兩名女兒,今年5月生下么女後失業,經濟陷入困境,5月被社會局通報為脆弱家庭,由社福中心協助租屋並提供經濟補助、嬰幼兒用品及托育服務,陳女攜著小女兒一同入住,大女兒則與陳女母親同住。

23日上午,陳女要將女兒送托時,卻向社會局表示小女兒已經死亡,社會局隨即通報救護車趕往安置租屋處,但女嬰送醫,疑因營養不良等因素喪命。

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梁詠鈞外勤相驗,證實女嬰身上無外傷,但已死亡數日,體重較輕,檢察官指揮警方進行現場採證、調閱及查扣相關證物、手機等。

據調查,陳女中秋節前夕就將女嬰獨留安置在租屋處,檢警原以為陳女是外出工作,結果卻是回家與母親生活,期間還出席家庭聚會,彷彿忘記女嬰仍等候母親回家,家人未見女嬰沒有跟隨返家也未起疑,直到陳女離家8天後返回租屋處,女嬰早已喪命多時。

檢察官認為,陳女身為生母,具有照顧女嬰的保證人地位,卻忽略女嬰需求,將她獨留在家中,明顯有殺人之故意。

市府社會局對此表示後續將配合檢警調查,並將陳女另名女兒協助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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