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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高雄鳳山惡霸出獄又打傷人 遭收押竟求交保「出來討債」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5月26日04:19 • 發布於 05月26日04:17

高雄鳳山區58歲陳姓男子出監後橫行街頭,不僅擅闖民宅拿東西還會騷擾店家,今年1月27日陳男持圓鍬打傷人後,居民怕他再鬧事,連署至院檢後成功收押陳男,法院速審後依傷害罪判陳男1年徒刑,目前在押中,陳卻要求交保,稱他要「出來討債」,法院擔心他再鬧事,駁回他請求。

陳男有多件刑案判刑紀錄,進出監獄多次,出監後繼續橫行鄰里,動輒揮刀恐嚇店家、追殺里民,被地方視為頭痛人物,陳多次被逮,鄰居擔心他會繼續犯案,過去就曾連署陳情院檢,成功讓法院收押,並被判刑入監。

沒料陳去年10月出獄後再度橫行鳳山區,今年1月27日下午3時許,陳男酒後和好友起口角,竟持圓鍬攻擊對方後腦勺,友人負傷逃跑至鳳松路近建國路口才脫離,送醫急救後無生命危險。

警方獲報後到案發現場,發現動手行凶者為地方頭痛的陳男,警方將陳男逮捕後,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

陳男遭逮後,里民想起遭陳男欺壓的過去,決定不再隱忍,趁警方將他移送時發起連署,希望法官、檢察官看到里民恐懼,將陳男收押,後來檢方認為陳有反覆實施傷害之虞,成功向法院聲押獲准。

陳男經起訴後,法院也速審速結,5月中依傷害罪判陳男1年徒刑,從移送、起訴到審結,陳男均在押,但他日前卻主張友人欠他債務,希望以3萬元讓他交保出來「討債」。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陳男有竊盜、強盜、傷害、殺人未遂等前科,不僅在監外有多次傷害犯行,甚至在監獄執行期間還動手傷人。

法官認為,陳男此次出監3個月又犯傷害罪,因此案宣判後,仍有上訴或執行可能,考量陳有反覆實施傷害犯行之虞,駁回他交保聲請,讓他繼續待在看守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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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法官擔心陳男交保後再作怪,駁回他請求。記者張議晨/攝影
高雄地院法官擔心陳男交保後再作怪,駁回他請求。記者張議晨/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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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4

  • Mr.楓(小胖)Edward🟥
    感謝台灣司法德政...保護加害人、製造天堂給犯罪人
    05月27日02:49
  • 這不重判有屁用嗎? 台灣法官不意外 人民真該走上街頭抗議修法
    05月27日02:07
  • 銘/廣告美工/展場貼圖/會場佈置/
    太好了 有這麼一個頑劣人物 能夠讓政府及人權團體不斷上演可教化縱放戲碼 充分發揮人權及感化教育的重要性 里民安全及感受?那都是不重要的,在功德與表演面前,嫌犯點人權才是我們所考量的
    05月27日00:30
  • CHIU.CHUN-PIN
    沒關係啦可教化啦放出來ㄧ樣惹禍也是可教化,怕什麼
    05月26日23:23
  • C J
    3萬就想交保? 以為賴皇政府是乞丐? 🤣🤣🤣🤣🤣
    05月26日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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