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現行的成年監護與輔助制度,自98年11月23日施行以來至今已屆滿10年,有關「意定監護」制度承立法院於108年5月24日三讀通過,並於同年6月19日公布,同月21日施行。金門縣社會處表示,意定監護制度使我國成年監護制度在原有「法定監護制度」外更加完善,尊重當事人的意願,達成「自己的監護權自己決定」。
金門縣政府為提升一般民眾對成年監護與意定監護的認識,特別邀請家事專科梁維珊律師進行講授,透過課程讓民眾知道何謂意定監護,在民眾還沒有失能或失智的時後,可以預先以契約方式和受任人約定,當自己發生符合民法規定意思表示能力受限時,由法官指定這位受任人為自己的監護人,透過意定監護保護自我權利。
社會處表示,「意定監護的法律與實務」之課程,時間訂於12月10日(五)14時至17時於本府多媒體簡報室辦理,該課程採網路報名,歡迎有意願參與之民眾於11月26日前逕行至網路系統報名(掃描QRCODE),課程時數計3小時;倘有相關問題,歡迎電話洽社會處社會福利科082-318823分機67534柯小姐、分機67532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