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顏寬恒涉詐領助理費、竊占國土案,今年7月一審審結,判顏8年4月徒刑,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今天首開準備程序庭,顏等5名被告與檢方都有提出上訴。顏辯稱,土地買賣與聘用助理都是事實,沒有犯行,一審判決「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與苛責」。
顏寬恒辯稱,此案土地是真實買賣,沒有偽造文書,另外檢方指控詐領助理費,涉嫌貪汙,他也不認有犯行,他在擔任立委期間,聘請林進福擔任助理工作,林實際上有執行職務,所有薪資都進入助理帳戶,由助理自行管理財務,沒有不法所得,此案沒有犯罪行為、過程,卻被用貪汙起訴、判刑,「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與苛責」。
顏寬恒律師羅閎逸說,此案土地買賣是真實,不能說成交價金低,而且有借貸,就認為是假買賣,該筆房產對顏寬恒造成很大打擊,所以下定決心要賣掉,過程因此案貸款出問題,無法支付,所以才向顏借款,顏迫不得已才答應,借款的林進福也已清償款項,將另提證據,被認定是假買賣是非常冤枉。
律師也說,詐領助理費部分,一審已認定,顏聘請林進福當助理是事實,林有從事助理工作,不是人頭助理,領取薪資進入林個人帳戶,沒有一毛進到顏的口袋,原審認定林沒有擔任立法院國會助理的真意,屬於原審法院推測,無任何證據。
另外,林進福配偶黃玉萍一相情願製作「顏董代收代付總表」,顏不知情,也從未對過帳,不能藉此認定,顏沒有雇用林進福擔任立院助理,而認定他有詐取助理費的罪嫌。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2021年補選時,其沙鹿豪宅被檢舉竊占國有地,檢調又追出他以假買賣脫手房地挽救選情,立委任內,以建設公司負責人林進福當人頭助理,詐領108萬元公款,一審在今年7月審結,認定顏詐領公款、假買賣,依貪汙、偽造文書判8年4月,但被訴竊占僅「違規使用」判無罪。
同案顏的妻子陳麗凌被訴偽造文書判無罪;林進福,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偽造文書罪,各判7年8月、6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2年,被訴竊占判無罪。張姓女設計師,依偽造文書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顏的弟弟顏仁賢依竊占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
留言 58
陳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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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家族、地方惡霸、政治蟑螂!
1天前
JimmyGim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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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進去蹲了
1天前
鄭瑞典
領國家錢,貪人民的所得稅,都要關起來,
20小時前
bill888
藍白黨一個樣,自已犯法就是政治迫害,都什麽時代還迫害,過不久,這家子又要重演當年顏清標被關,整家子哀爸哭母呼天搶地的新聞,這家子多少司法爭議,當地選民不在乎一再當選,真是佩服
20小時前
崔漢l
規規矩矩做人做事怎麼會扯出那麼多事情? 那麼多問題? 不就是投幾取巧嗎? 投幾取巧還會有什麼好事?!
21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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