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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外界質疑抗病毒藥倍拉維大量過期 疾管署:8月僅744人份到期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3年07月31日07:24 • 發布於 2023年07月31日05:28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說明調整莫納皮拉韋使用條件的原因。(疾管署提供)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說明調整莫納皮拉韋使用條件的原因。(疾管署提供)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衛福部疾管署近日修訂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抗病毒藥物「莫納皮拉韋」為有條件使用,引發外界質疑可能與另一款「倍拉維」將大量過期有關。不過,疾管署強調,調整莫納皮拉韋使用條件,是依據國際實證資料及專家意見,且非限縮而是要提醒醫師更謹慎,更何況倍拉維尚有38萬人份,8月到期僅744人份,因此相關質疑並非事實,請民眾及醫師勿信。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倍拉維在預防高風險確診個案的效能、治療可能引發傷害的疑慮,均較莫納皮拉韋佳,因此列為治療非重症但有高住院風險的確診個案優選藥物。

此外,莫納皮拉韋的作用機轉包括使病毒發生致死性突變,可能導致包括對接受治療者的基因毒性、引發病毒抗藥性與新的病毒變異株等傷害,但目前缺乏臨床實證,對接受治療的個人和社會群體可能造成的長期危害尚無法確認,因此列為有條件建議使用於治療非重症,但有極高住院風險確診個案。

曾淑慧強調,原本國內「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引」,建議不需用氧且具重症風險因子的病人,優先使用倍拉維,莫納皮拉韋則在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物時使用;而此次調整莫納皮拉韋為「有條件下使用」的藥物,主要參考藥物臨床實證最新進展,包括近期發表於國際期刊的英國The PANORAMIC trial臨床實證資料及世界衛生組織與各國診治指引用藥建議,並非限縮條件,僅提醒醫師更謹慎,經評估病人無法使用優先建議藥物,或臨床上無其他替代療法,只適用莫納皮拉韋治療條件下,才建議使用。

另外,根據疾管署統計,目前倍拉維全國總庫存量約38萬人份,藥物保存有效期限介於今年8月至明年12月底,其中效期至今年8月底僅744人份、占總庫存量千分之2,而倍拉維每日全國總使用量為1400人份,並無外界質疑所述「疾管署有大批倍拉維即將過期」的情形。

此次調整莫納皮拉韋為「有條件下使用」的藥物,主要參考藥物臨床實證最新進展及世界衛生組織與各國診治指引用藥建議,並非限縮條件,僅提醒醫師更謹慎。(疾管署提供)
此次調整莫納皮拉韋為「有條件下使用」的藥物,主要參考藥物臨床實證最新進展及世界衛生組織與各國診治指引用藥建議,並非限縮條件,僅提醒醫師更謹慎。(疾管署提供)
目前倍拉維全國總庫存量約38萬人份,藥物保存有效期限介於今年8月至明年12月底。(疾管署提供)
目前倍拉維全國總庫存量約38萬人份,藥物保存有效期限介於今年8月至明年12月底。(疾管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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