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衛福部疾管署近日修訂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抗病毒藥物「莫納皮拉韋」為有條件使用,引發外界質疑可能與另一款「倍拉維」將大量過期有關。不過,疾管署強調,調整莫納皮拉韋使用條件,是依據國際實證資料及專家意見,且非限縮而是要提醒醫師更謹慎,更何況倍拉維尚有38萬人份,8月到期僅744人份,因此相關質疑並非事實,請民眾及醫師勿信。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倍拉維在預防高風險確診個案的效能、治療可能引發傷害的疑慮,均較莫納皮拉韋佳,因此列為治療非重症但有高住院風險的確診個案優選藥物。
此外,莫納皮拉韋的作用機轉包括使病毒發生致死性突變,可能導致包括對接受治療者的基因毒性、引發病毒抗藥性與新的病毒變異株等傷害,但目前缺乏臨床實證,對接受治療的個人和社會群體可能造成的長期危害尚無法確認,因此列為有條件建議使用於治療非重症,但有極高住院風險確診個案。
曾淑慧強調,原本國內「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感染臨床處置指引」,建議不需用氧且具重症風險因子的病人,優先使用倍拉維,莫納皮拉韋則在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物時使用;而此次調整莫納皮拉韋為「有條件下使用」的藥物,主要參考藥物臨床實證最新進展,包括近期發表於國際期刊的英國The PANORAMIC trial臨床實證資料及世界衛生組織與各國診治指引用藥建議,並非限縮條件,僅提醒醫師更謹慎,經評估病人無法使用優先建議藥物,或臨床上無其他替代療法,只適用莫納皮拉韋治療條件下,才建議使用。
另外,根據疾管署統計,目前倍拉維全國總庫存量約38萬人份,藥物保存有效期限介於今年8月至明年12月底,其中效期至今年8月底僅744人份、占總庫存量千分之2,而倍拉維每日全國總使用量為1400人份,並無外界質疑所述「疾管署有大批倍拉維即將過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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