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肆虐已三年,新冠勞保傷病給付申請案件大量湧現,但仍有逾4.6萬件申請案遭到退件。勞保局強調,若欠繳勞保保費、只保職災保險而未保勞保、或是確診居家上班,都無法申請勞保傷病給付。
勞保局統計指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1日期間,被保險人因確診COVID-19申請普通傷病給付,核定不給付案件共計46,617件,而遭退件、不給付主要有三大原因。
首先,有逾四成二、1.9萬件遭退件是「欠繳保費」。勞保局表示,只要勞工繳清積欠的勞保保費,就會核付。
其次是,有逾1.5萬件,三成二遭退休是「退休後再工作,只參加職災保險,而未投保勞保」。勞保局解釋,很多中高齡或是高齡勞工,已經請領了勞保老年給付,因此退休後再工作,只能參加職災保險,無法再投保勞保,因此不具有申請傷病給付之資格。
第三大原因「隔離期間仍取得原有薪資」,占比近一成。簡單地說,就是勞工在確診期間,仍居家上班,雇主給付了全薪,因此也不符申請傷病給付之資格。
其他遭退件原因還有,如「只是因密切接觸確診者而隔離、自己未確診」、「重複申請」等等。
勞保局表示,目前COVID-19傷病給付申請案量大,勞保局已加派人力加速審核作業,請勞工耐心等候,並請不要重複送件,以免增加併案審查之作業時間。此外,勞工如有積欠保費,於送件申請前應先將欠費繳清,才能及早領取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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