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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陳水扁又逃過一案 北院判買官洗錢案免訴:追訴時效已完成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06月20日23:08 • 發布於 06月20日23:08
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洗錢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水扁被訴之罪追訴權時效已完成,日前判決免訴。(圖:臉書陳水扁新勇哥物語)
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洗錢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水扁被訴之罪追訴權時效已完成,日前判決免訴。(圖:臉書陳水扁新勇哥物語)

因涉貪入獄的前總統陳水扁因健康問題獲保外醫治,迄今9年,仍有4案尚未定讞。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洗錢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於民國104年間裁定停止審判。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陳水扁被訴之罪追訴權時效已完成,日前判決免訴,可上訴。

陳水扁和妻子吳淑珍被控收受陳敏薰新台幣1000萬元賄款,幫陳敏薰取得台北101董事長的位子;陳水扁夫婦分別被依貪污罪判刑8年定讞。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由於吳淑珍將賄款透過哥哥吳景茂存入人頭帳戶,法官認定陳水扁是洗錢共犯,洗錢部分由檢方重新調查。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洗錢罪起訴陳水扁。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根據台中榮民總醫院、高雄長庚醫院的診斷鑑定報告,陳水扁有腦神經退化症,合併中度巴金森氏症候群、語言障礙、輕度失智症、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及嚴重憂鬱症等多重身體症狀,因病無法到庭,於104年5月13日裁定停止審判。

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此案追訴權時效應自被告犯罪行為終了日即95年1月25日起計算追訴權時效期間10年、因審判不能進行而停止期間2年6月,合計12年6個月;再加計檢察官行使追訴權期間4年7日、北院行使追訴權期間3月18日,共計16年9個月25天,追訴權時效已完成。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陳水扁雖因疾病未能到庭,然其被訴之罪追訴權時效既已完成,陳水扁被訴犯罪,依法應為免訴之判決,因此判決免訴,全案可上訴。台北地檢署回應,已收到判決書,目前正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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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26

  • 蕭沙皮
    台灣法院是讓人民失望的地方
    06月20日23:28
  • 震鴻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故意的。
    06月20日23:42
  • 沈柏志
    檢察官這樣算怠惰,瀆職嗎?
    06月20日23:47
  • DannySung_宋丹尼
    懂玩耶
    06月20日23:27
  • 凱程
    記者很用心選這張勝利手勢 差點笑到把早餐吐出來🤣
    06月20日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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