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有鑑於偵查不公開,卻內幕消息滿天飛,北檢日前主動分案調查,下午北檢發新聞稿指出,媒體報導與該案卷證有諸多不符之處,所以依照目前查證情形,認為京華城案偵查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情事。對此,民眾黨痛斥北檢發布新聞稿中,竟連傳喚記者的時間都兜不攏,什麼時間問了什麼人,檢調自己都搞不清楚,這也難怪,民眾對於司法信任崩盤。
北檢經交叉比對認為,報導內容與此案卷證不符,因此認定偵辦團隊沒有洩密情事。對此,民眾黨今天(16日)發聲明批評,根本是一場笑話,完美演繹了「球員兼裁判」的最佳代表。
北檢調查洩密風波一事,約談《鏡週刊》、《菱傳媒》、《三立》等多家媒體的5名記者,釐清「小沈1500 沈慶京」的消息來源。
北檢下午發出新聞稿指出,有鑑於此案偵辦團隊是否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已廣受社會關注,北檢基於「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經審酌公共利益維護與合法權益之保護,認有必要適度說明目前查證情形。
北檢指出,經初步查證,記者報導係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或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此案關係人公開受訪內容及法院發布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判斷後撰稿,且記者報導消息來源均非來自北檢、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
北檢表示,透過比對報導與此案卷證,發現諸多不符之處,故依查證情形,足認此案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之情事。至於記者基於保護消息來源的天職及新聞倫理要求,而拒絕透露提供訊息者真實身分,北檢予以尊重。因此,北檢呼籲,請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捉影方式,無端指摘偵辦團隊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
對於北檢偵辦京華城案,民眾黨痛批北檢,在特定媒體上,不斷充斥各種獨家消息帶風向,以「據了解」,規避責任,用道聽塗說來當成是記者查證,不僅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更讓媒體成為檢調羅織罪名的幫凶。面對北檢這次分案偵辦洩密案,更以「包庇、打假球」態度與作為,更是一場大笑話。
民眾黨認為,長期放任、甚至勾串特定媒體引導公審之風向,引發社會譁然之後,才草草傳喚記者問話,遂即發聲明「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根本完美演繹「球員兼裁判」的最佳代表。
民眾黨表示,尊重新聞媒體第四權重要,但司法偵辦中的案件,記者是否詳細查證?亦或只是道聽塗說的刻意帶風向?放消息的是否乃記者聲稱經營多年的檢調?這些基本問題,北檢全然迴避。
甚至,北檢發布新聞稿中,連傳喚記者的時間都兜不攏,什麼時間問了什麼人,檢調自己都搞不清楚,這也難怪民眾對於司法信任崩盤。
最後,民眾黨呼籲,如果司法都不能保障嫌疑人無罪推定之原則,也不願對於假消息出面做出澄清,任由各方道聽塗說的報導,不僅破懷民眾對司法的信任,現今檢調自己分案調查,僅用一紙查不出個所以然的新聞稿虛應了事,實在讓社會無法接受。(責任編輯:許雅慧)
留言 4
Jessie's Dad
布線7年...?噗~~~~
09月17日06:01
亞倫
又是民進黨,200%沒看過人臉比馬還要長
09月17日05:50
林通海
扁案不是檢調洩密,假老二貪污案,當然也不是檢調洩密
台北市政府的副市長局長都委會委員都說這20%是圖利罪不能淦,是假老二硬要淦的。
法官也認定是假老二明知而故意為之。是誰在造謠?就是你們這些文盲小草!
裁定理由全文如下:
法官諭知:被告羈押禁見。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09月17日05:16
Sean Lin
轟什麼🤔
貪污黨還有臉講話?
09月16日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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