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2/20)在混亂中,以舉手表決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罷免連署須附上身分證影本的連署加嚴版本,另外,若偽造他人資料連署,最重可關5年或罰100萬元罰金。
國民黨團週三就在議場前扎營要拚今天通過《選罷法》等相關議案,不料,昨天晚上民進黨立委發動突襲,破窗闖入議場佔領主席台。今天上午藍委欲突圍,朝野立委爆發數波衝突,多位立委掛彩送醫,藍委終於在10:39分順利搶回主席台,立法院長韓國瑜在11:41分在藍委簇擁下,上台宣布開會。
為避免綠委再度攻佔主席台,國民黨立委在主席兩側將韓國瑜團團圍住。進行表決時,韓國瑜宣布採用舉手表決,雖然民進黨團祭出點名表決、重付表決的議事手段,仍不敵藍白人數優勢,最後經表決通過國民黨團版再修正動議的《選罷法》修正案。
根據三讀條文,罷免提議人、連署人須附上身分證影本,且須能辨認姓名、出生年月日、戶籍地址或身分證字號。
並新增罰則,若利用他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或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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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
HOT
讚啦👍
12小時前
Rock
HOT
止亂第一步
12小時前
chinchau
HOT
到底有多怕被罷免?
12小時前
品緣
本來就是要這樣,不然我自己簽署100張,只要筆跡不同就可以,個資隨便給
12小時前
清華
讚讚讚,真是老天有眼,不要讓民進黨再無理鬧下去。
1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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