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楊姓女子2020年12月在君悅飯店舉行婚禮,請一家攝影企業社負責錄影,但攝影師黃男頻頻站在新郎旁邊取景,導致親友們用手機拍的照片裡都有黃男入鏡,加上親友看見黃男竟坐上酒席吃菜喝酒,新郎覺得很不OK要他離開但遭拒,鬧到黃男報警。事後楊女撰文請朋友把事發經過及照片貼上PTT,並指黃男發酒瘋,黃男及攝影企業社認為名譽、肖像權被侵害,控告楊女求償15萬元並要求道歉,法官認為黃男故意「亂入」公開的婚禮儀式被拍照,且消費者權益可受公評,楊女PO文及照片沒問題,一審判她無須賠償、道歉。
這間攝影企業社提告指稱,婚禮當天楊女有另外聘請一名攝影師拍照片,黃男則負責用DV錄影,但2名攝影師因打燈光問題產生誤會,導致新人不悅,把氣出在黃男身上,黃男從早上10點忙到晚上都沒有離開現場,所有工作人員在傍晚都有便當可以吃,卻只有黃男沒有領到便當,「這樣喜事一場,有需要對人大小眼嗎,黃男隨手拿桌上餅乾充飢,也吃了桌上一點飯菜,竟引起新郎不滿,立即要求黃男離開現場,黃男一再道歉也沒用」、「黃男不甘受辱與新郎理論,新郎請警察到場協助處理,最後雙方和解了事,但新娘事後卻在批踢踢網站發布「(心情)反推台北婚錄-數位錄影公司」文章,以致各大電視台報導,妨害攝影企業社及黃男名譽、肖像權」。
楊女則告訴法官,黃男根本是惡意破壞婚禮,一直將燈光照射在她臉上,新郎告訴黃男這樣很刺眼,黃男卻嚴詞拒絕,持續將燈光照射在她臉上,「當時黃男一直站在新郎旁邊,親友就會一直不停的拍到這位攝影師,照片裡就是會有這位攝影師的存在,我在PTT上面PO的照片有將黃男塗黑,新聞報導的畫面是由記者自己向警方索取秘錄器播出的,並不是我提供的」。
法官勘驗楊女貼文,「迎娶闖關時,錄影師幾乎沒有在錄全場的人,只錄伴娘準備的闖關板子,也都站在非常奇妙的位子錄影,或是站新郎的旁邊、新郎與伴郎、伴娘的中間,甚至還推伴娘叫伴娘走開,導致我親友的影片照片都有這個人的存在」、「晚宴前我準備了餐前酒會,這位錄影師一直不停吃我的餅乾、喝我準備的酒!喝到服務人員制止他說這是主人家準備的請你不要再喝了,也不知道喝的多醉,當下我們都太忙了沒有人去注意這件事,非常誇張」
貼文還寫道:「最最扯的是,當天中午及晚上都有替所有工作人員當然也包含錄影師訂了便當,婚宴一進結束我居然看到這位錄影師坐在我遲到的賓客座位上吃桌菜!!!而我的賓客人就在外面即將進來,只能馬上叫他起來,請服務人員清理他的座位,我忍無可忍,請他馬上離開,當下打給這間公司,告訴他們這個員工的行為,他卻發酒瘋賴著不走,嚷嚷說要拿他的工資才要離開,請他馬上走,他卻叫警察,讓警察來到現場!還說他是實習生,就因為他一個人的這些作為,讓我的整個婚禮搞的烏煙瘴氣,當下掏了3000元請他馬上離開」。
法官依據相關事證,認為楊女以「受害消費者」角度陳述事件始末,針對可受公評的客觀事實發表適當正確評論,內容並未杜撰或誇大,而且有相當理由確信文章內容是真實的,楊女貼文是為了保障全體消費者公眾權益的正當行為。
至於黃男主張他的照片被PO網,肖像權受損,法官認為婚宴是公開場所,參與者都可以拍攝影照並公開散佈對於婚禮的共同記憶,而新人進行婚禮儀式時,黃男「亂入」故意成為婚禮內容的一部分,他被拍到的照片被PO網,不構成侵害肖像權,而且黃男控告楊女妨害名譽的刑事案件,檢方也已不起訴楊女,基於以上理由,一審判決楊女不用賠償、道歉。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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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02
阿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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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家要講出來啊
2023年05月29日06:06
素真(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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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到這種婚攝真的也夠倒楣的,,,還穿的全身名牌,,比新郎還搶眼,根本是來亂的,,,,到底是誰在結婚啦!
2023年05月29日06:10
Chung Yao Hsiao~御F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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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知道是哪一家🤔
2023年05月29日06:08
榕︵(゚∀。)︶
哪家要講啊啊啊😱😱😱
感覺有夠故人怨的🤬
2023年05月29日06:07
joan
越是顧人怨的越愛刷存在的意思
2023年05月29日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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