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d1j71ui15yt4f9.cloudfront.net/wp-content/uploads/2024/09/20170835/748424384.8850382.mp4
南海路派出所所長張惟智說明畫面。(中正第二警分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台北市中正第二警分局南海路派出所警員詹培堯、顏君芸日前擔服巡邏勤務,見王姓男子騎乘自行車沿和平西路二段東往西直行,其騎乘態樣車身搖晃異於常態,警方遂趨前攔查。王男渾身酒氣,自陳因工作需求而飲酒,向警方表示誤以為酒後可騎乘自行車,經酒精檢知器初步測試即亮起紅色燈號,後於現場測得酒測值達0.39mg/L超標,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並禁止其駕駛。
https://d1j71ui15yt4f9.cloudfront.net/wp-content/uploads/2024/09/20170630/748408208.146559.mp4
酒測值達0.39mg/L超標,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並禁止其駕駛
中正第二警分局提醒,社會大眾常認為自行車的速度非常緩慢,較不會造成傷害。多數認酒駕僅規範汽車或機車,此乃錯誤觀念!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9條第1項規定自行車為慢車之一種,包括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如果喝酒仍騎乘上述車輛,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民眾騎乘慢車酒駕,除了會遭到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外,若拒絕酒測更會挨罰4800元。
中正第二警分局呼籲,駕駛人如有飲酒,酒後切忌勿開車、騎機車或騎乘慢車,不可因騎乘慢車就抱持僥倖心態,並要留意喝酒隔日之宿醉也會嚴重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保護自己也保護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醉不上道,才是安全回家唯一的路」。
留言 7
芳誼^^
路人喝酒走路呢?
09月20日09:35
Heinkel ^O^*
這種不用移送地檢署的cp值那麽低。
09月21日05:32
陳民德
抓酒駕生意不好了
社會經濟大樹在凋萎,只有公單位巧立名目生意強強滾。
呵呵
真的太閒的話,怎不設個環保警察維護生活環境
指望環保單位抓
沒被打死就偷笑了
難怪假日稽查要外包
呵呵呵
呵呵
09月21日04:07
吳睿紘
騎腳踏車罰1200-2400。比起動力機具汽機車酒駕9萬少很多了
09月21日04:02
吳志聖
睡覺前喝酒呢!
09月20日11:23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