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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台南嬤無照載孫還「鬼切」!男超速撞上害祖孫雙亡 法院這樣判

壹蘋新聞網

發布於 11小時前
台南阿嬤無照載2歲孫上路,遭到轎車撞上雙亡,雙方都有疏失,法院判陳姓男駕駛7月徒刑、緩刑2年。示意圖、資料照
台南阿嬤無照載2歲孫上路,遭到轎車撞上雙亡,雙方都有疏失,法院判陳姓男駕駛7月徒刑、緩刑2年。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李姓阿嬤讓2歲孫子蹲坐在機車前置物處,且自己也無機車駕照,就帶小孫子出門,在台南市新營區某路段,騎車直接從路肩穿越馬路,不慎與陳男駕駛轎車發生碰撞,祖孫2人傷重不治。經鑑定後陳男超速行駛、未注意車前狀況也是肇事原因,鑑於雙方都有責任,且陳男事後與家屬和解,法院審理後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7月徒刑、緩刑2年。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2年9月25日,陳男開車行經台南市新營區中正路時,遇上李姓婦人載著2歲孫子,李婦從巷口出來後就從路肩直接穿越馬路。據調查,陳男當時車速高達80至90公里,由於事發突然,陳男煞車不及直接撞上,他留在現場直到員警到來,並坦承為肇事車輛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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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婦與孫子一車2人遭受撞擊後重摔倒地,送醫後當天李婦即因頸椎及身體多處骨折出血、多發性骨折呼吸衰竭死亡,李婦孫子則因頭部外傷併腦幹功能受損、脾臟撕裂傷出血、多重器官衰竭,3天後也不治身亡。

警方調查,李婦除無照騎乘機車,且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機車乘客應坐於駕駛人後方固定位置,僅得附載1人,卻讓年幼孫子蹲坐在車前置物處,確有明顯過失,而南市車鑑會鑑定意見書指出,陳男未注意車前狀況且超速行駛亦為肇事原因。

台南地院審理時審酌,陳男肇事導致李婦與孫子身故,對其家屬造成無可彌補創傷,但事後陳男與家屬達成調解、賠償損害,並考量其素行及犯後態度等,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7月,緩刑2年。

車禍造成2人死亡,但雙方都有疏失,台南地院判處陳姓轎車駕駛7月徒刑、緩刑2年。資料畫面
車禍造成2人死亡,但雙方都有疏失,台南地院判處陳姓轎車駕駛7月徒刑、緩刑2年。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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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1

  • 陳俊羽
    台灣的法律,就是各打50大板!其實該案,很顯然是這位機車騎士的過失,沒駕照,又把小朋友放在踏板上,但汽車超速,就被人扣上帽子,說你也有責任,憑良心講,即便在合法速限內,汽車用路人,通常也難及時反應,所以⋯?很悲哀,無言⋯。
    5小時前
  • 家儀ฅ(=◕ᴥ◕=)ฅ口苗🐾
    駕駛好衰喔!
    4小時前
  • K.R
    小時候腳踏車、大一點騎機車 有錢了買車、老了無視任何人各種違規 根本就不是車的問題 都是全民素質家教骨子裡劣根性的事
    5小時前
  • Orange
    他媽的被死老人碰瓷了 真衰!
    4小時前
  • 文豐
    明明就是老阿嬤嚴重違規,怎變成男駕駛(害),這是法官的文字遊戲嗎!還是記者不會判斷
    3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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