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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50歲以上開放第4劑!「到底該不該打?」醫曝2情況可免

TVBS

更新於 2022年07月20日07:02 • 發布於 2022年07月20日07:02 • 周嘉茹
第4劑年紀再放寬。(圖/周嘉茹攝)
第4劑年紀再放寬。(圖/周嘉茹攝)

指揮中心今(20)日宣布,第4劑疫苗施打對象再擴大!自22日起,擴大開放至50歲以上成人可以施打第2次追加劑,也就是第4劑疫苗。對此許多民眾相當苦惱「該不該打第4劑?」而台大醫院前感染科醫師林氏璧先前曾分析,第4劑效果有限且可能不持久,若有「2種情況」可以不打。

為了避免疫苗效力下降、提高民眾保護力,指揮中心今(20)日宣布,新冠第2次追加劑(第4劑疫苗),原本只開放65歲以上、長照機構住民等施打,不過22日起,擴大開放至50歲以上成人,可以施打第2次追加劑,要間隔5個月以上,而如果確診者,則要在確診3個月以後才能施打。莊人祥表示,放寬到50歲主要是參考美國做法,50歲以上民眾可以施打第2次追加劑,有的國家是60到65歲不等。

對此林氏璧先前曾分析,他能理解中央做出這個決定的原因,一是因為國內疫情在下降,但還是有一定的程度;另外還有開放國門後BA.4、BA.5來勢洶洶,因此想短暫加強一下醫護、邊防人員及長者的免疫力。但針對原始株做出的疫苗,防Omicron感染的效果很不好,「我個人認為不應該太過期待打第四劑能減少感染的效果」,且目前疫苗主要是防重症,「防感染效果有限且可能也不持久」。

因此到底該不該打第4劑,林氏璧列出4大考量:

一、若本身有新冠重症風險因子,可以打。

二、若之前三劑疫苗曾經對mRNA疫苗,如莫德納、BNT有過嚴重不良反應,可不打。

三、若評估工作上接觸病毒風險實在太大,很擔心的話,可打。

四、若近期已經感染過了,可不打;但是假如只打兩劑就感染了,那在感染後三個月,可追加第三劑。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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