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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贈與稅!1250萬房屋過戶給兒子「還能用新青安」避稅神招曝光

好房網

更新於 05月22日15:24 • 發布於 05月23日02:42 • 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政府推出新青安優惠房貸,還款期限由原本的30年放寬到40年,貸款額度也由800萬元加碼到1000萬元,為房市注入一股強大的力量,甚至也有爸媽用「買賣」送房給兒子,也符合新青安核貸條件。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近期有一名媽媽希望以總價1250萬元,將房屋出售給兒子,同時申請1000萬元的新青安房貸,因為兒子名下並沒有任何房屋,所以符合資格申貸。

兒子剛出社會,想把房子過戶給他,最好等到開始有申報所得稅後,再辦理買賣登記。示意圖/讀者提供
兒子剛出社會,想把房子過戶給他,最好等到開始有申報所得稅後,再辦理買賣登記。示意圖/讀者提供

若房屋以1250萬元成交,自備款2成就是250萬元,該金額可以由爸媽各自贈與取得,且免課徵贈與稅。但因兒子剛出社會,並未申報所得稅,所以有關1000萬元的新青安銀行貸款償還能力,若無法讓國稅局認可,最後恐將被核課贈與稅,才能辦理過戶。

鄭文在建議,若要讓國稅局認可,應該等有收入,開始申報所得稅後,再來辦理主張買賣,避免被國稅局否准,遭課徵贈與稅,或是解除買賣契約,白忙一場。

該名媽媽則疑惑,為何銀行貸款審查核貸已經過件,國稅局可能不認同?他說,國稅局在乎的是償還銀行貸款能力,銀行端是以擔保品及保證人,而決定是否放款,兩者有所不同。

鄭文在也提醒,父母與子女的房屋買賣案件,必須有明確的金流才能免除課徵贈與稅,否則10%至20%的贈與稅,可能高達數十萬元甚至百萬元,如此一來所省下的房貸利息,一定是入不敷出。

此外,新青安規定登記原因必須是買賣,所以贈與及繼承取得的房屋,無法辦理新青安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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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李菲特
    廢除新青安吧,只會讓有錢人佔納稅人的便宜
    05月23日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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