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1月10日召開聆訊,審理影音平台TikTok及母公司字節跳動上訴,要求推翻在美國的「不賣就禁」的判決。多間美媒在聆訊前指出,最高法院在所謂「公民言論自由權利」,以及所謂「保護國家安全」兩大重要利益之間,可能難以短時間作出裁決。
法律專家稱,巡迴上訴法院兩黨任命的法官均支持對TikTok「不賣就禁」,最高法院可能維持判決,但美國政府未有公開證據證明TikTok帶來國家安全風險,此舉或影響法官的裁決。
綜合港媒報導,美國司法部官員聲稱,「中國當局可以迫使字節跳動,交出TikTok的美國用戶個人資料,或利用該平台散播虛假訊息」,然而TikTok方面指出,美國政府已承認沒有證據表明,字節跳動被施壓上交用戶資料或控制平台言論,美國當局是出於擔憂未來風險、限制美國公民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言論自由權利,做法涉嫌違憲。
報導稱,在為時兩個半小時的審訊過程中,高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多次詢問關於字節跳動,會否因應中國國家安全部門要求,向中方提供TikTok的美國1.7億個用戶資料,認為情況確實構成主要憂慮。另一名大法官卡瓦諾(Brett Kavanaugh)也關注此點。
其他八名大法官當中,戈薩奇(Neil Gorsuch)的言論似乎是唯一傾向認同TikTok提出,有關禁令會損害言論自由的觀點。羅伯茲則不同意禁令會損害言論自由的說法。
TikTok代表律師法蘭西斯柯(Noel Francisco)則強調,川普就任美國總統後,對該平台態度可能有變,因此公司希望高院暫緩禁令,讓新政府有時間處理有關問題。
報導稱,高院預期數日內將就此案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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