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理財

「最貪理專」盜領VIP客戶鉅款入獄! 台新銀行求償二審加碼判賠2.2億元

太報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侯柏青
高院民事庭。侯柏青攝
高院民事庭。侯柏青攝

有「最貪理專」封號的男子周勵宏,在台新銀行10多年來一路盜領VIP客戶存款共3.5億元,被判入獄執行11年10月。台新銀行賠償客戶損失後,轉而向周勵宏及共犯提告求償約3.2億元損失,一審判周勵宏等人賠台新銀2億元,二審判決今天出爐,加碼判周勵宏等人賠償台新銀2.2億元。可上訴。

調查指出,周勵宏從2003年6月間進入台新銀工作,先後從分行業務、理專一路幹到客戶關係經理,專責幫頂級客戶提供理財服務,但他私下卻以「幫忙代操資產」為由盜領VIP客戶存款,10多年來訛詐約3.5億元,周勵宏爽住豪宅、開名車、上酒店等,迄今未全盤吐實金流。刑事部分,周勵宏被判入獄11年10月確定,目前已在監執行,其共犯、胞妹及黃姓友人則獲判緩刑。

台新銀為此賠償客戶2億6283萬2542元及美金173萬元(合計約3.2億元),事後轉而向周勵宏、周勵宏胞妹及黃姓友人提告求償。一審判賠2億元,台新銀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合議庭認為,在周勵宏犯案過程中,有些被害人帳戶提領的金額大額且密集,有些被害人則是到櫃檯親自辦理,銀行如果能審慎觀察,即時向本人確認款項的用途,有機會阻止損害擴大。合議庭認為,台新銀沒有確實執行內控制度,也應該負30%的過失責任。

合議庭考量,由於一審部分金額漏算,今天改判周勵宏等人須賠償新台幣1億8398萬2779元及美金121萬1000元(以今日匯率計算約為台幣3942萬元),二審認定的賠償金額拉高為2億2340萬元。全案可上訴。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67

  • 賴在喵身上的星子(菫)
    真好賺詐3.5億判賠2億就好 台新要求加碼賠被私法無視
    1天前
  • John
    誰還敢去台新銀存款!
    1天前
  • W.Lai
    貪婪之島&墨西哥島 對百姓罰錢我還相信有用 對罪犯罰錢?真是侮辱人民智商 乾脆立案鞭刑還比較有用又環保
    1天前
  • 凱&Jason
    11年10個月?7年就可提假釋了出來就億萬富翁財富自由⋯污這些錢早就轉去海外了台灣法律太輕導致犯罪率不斷上升治安越來越差
    1天前
  • 霍善屏
    関一天十萬爽死了
    1天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