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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工讀生遭性侵輕生 勞動部:雇主不是「開除加害者」就沒責任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14小時前 • 發布於 1天前
少女麥當勞打工遭性侵輕生,勞動部提醒,雇主不是把加害者「開除」就沒責任了。(記者李靚慧攝)
少女麥當勞打工遭性侵輕生,勞動部提醒,雇主不是把加害者「開除」就沒責任了。(記者李靚慧攝)

相關新聞請見:工讀生遭主管性侵輕生 台灣麥當勞:該主管5月已被解雇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麥當勞驚傳打工少女遭主管連續性侵,最後因此輕生的不幸事件,由於麥當勞表示經調查後已將該主管開除,但勞動部官員表示,職場發生性騷甚至性侵,雇主不是「開除加害者」就沒責任了,必須給被害者醫療或是心理諮商、法律諮詢等協助,違法最高可罰鍰100萬元。

針對國內發生因職場性侵導致員工輕生的事件,勞動部條平司副司長王金蓉表示,無論是性騷擾或性侵害犯罪,都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的規範,僱主除了應該要對這個事件做調查,給予這個行為人必要的懲處,也要讓這個被害人免於再遭受到性騷擾的情事發生。

王金蓉強調,雖然麥當勞已開除性侵的主管,針對被害者,就算他已經離職,也要給他相關的心理輔導或是道歉,必須依照這個被害人的需求,給予相關的醫療或是心理諮商、法律諮詢的協助。

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若雇主在知悉性騷擾的情形時,應採取下列相關四項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包括「依被害人意願,提供或轉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處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若未立即採取相關措施,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王金蓉表示,雖然麥當勞表示,在接獲離職員工「性騷擾」申訴後,立即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邀請外部專家及公司法務相關部門組成調查小組,於確認「性騷擾」案成立後,5月解雇被申訴之當事人,但是否有提供受害者相關協助,是未提供還是受害者沒使用?仍有待地方主管機關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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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

  • WIN
    我將拒吃一年!
    1天前
  • Dexter憲
    馬後炮
    1天前
  • Bill Lin 志成
    問題是大企業如麥當勞,旗下台北市重慶北路某分店有沒有落實?主管機關的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知道多少?!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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